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四届江苏省茶艺技能大赛的预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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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茶艺人才技能水平,同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5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江苏省选手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58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拟定于 2020年9月6—8日举办2020年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暨第四届江苏省茶艺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茶叶学会、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扬州市绿杨春茶叶协会等单位协办。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02
大赛项目
茶艺(个人赛)
03
参赛对象
拟由各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推荐产生,各会员单位可协助当地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组织选手推荐。选手需满足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江苏省内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学生需提供学籍证明,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以设区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和参赛选手(各市推荐名额5名)组成。领队由设区市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04
大赛内容
大赛拟由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按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命题,理论考试成绩占大赛总成绩的20%。技能操作包括规定茶艺、自创茶艺、茶汤比拼三个部分,技能操作所得成绩占竞赛总成绩的80%(其中,规定茶艺占其操作成绩的30%,自创茶艺占其操作成绩的30%,茶汤质量比拼占其操作成绩的40%)。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形式,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主要考核范围包括茶叶专业知识、茶文化历史、茶具、泡茶用水、茶事艺文、茶艺与音乐、茶艺与插花、少数民族饮茶风俗、无我茶会、茶馆经营管理、茶馆日常英语、江苏茶文化特色等。
技能操作以展示规范的操作方式、艺术地表现茶的冲泡过程、强调技能的发挥、呈现茶的最佳品质为目的。
05
联系人
省茶叶学会,杨淑涵,1833704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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