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重庆市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医院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分支机构每届任期三年。重庆市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成立于2020年11月13日,现任期届满,经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开展换届筹备工作。请各医院按照委员条件推荐药事专委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条件
(一)遵守重庆市医院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热爱支持协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团结同志,有开拓精神,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科室负责人的职务。
(二)凡年高体弱或退休退职,或本人不愿继续连任,或不热心参加协会工作,以及调离本专业从事其他工作者,均不再推选连任,连任委员年龄不超过60岁(经人事部门认可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不受此限制)。
(三)委员连任不超过二届,兼职一般不超过三个专业委员会。
二、推荐要求
(一)建议推荐各医院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作为药事专委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人选。三甲医院可推荐委员2名,二级以上医院委员1名。
(二)为方便编辑及汇总统计,请被推荐委员填好委员推荐表(见附件),将未盖公章的word版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二种格式文件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894335763@qq.com.(委员推荐表电子版请登陆重庆市医院协会网站cqhma.com“通知公告”进行下载)。
(三)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上届卸任委员的工作,对他们为促进我市的医学交流和进步所作出的积极贡献给予表扬。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市医院协会 刘渝 13648387147
附件:重庆市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重庆市医院协会
2024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