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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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六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年会分会场主题、承办单位和交流报告的通知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26-02-27


景园学字[202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第十六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年会拟于2026年4月在温州市举办,主题暂定为“百姓园林 美好生活”。会议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十五五”规划目标,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助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会议将围绕应对气候变化、降碳减排、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等目标,保护营造优美生态环境;紧扣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城乡宜居环境,促进城乡区域协同发展;践行民生导向,深化“百姓园林”实践,营造百姓身边的风景园林,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为遴选和优化年会分会场主题,充分吸纳会员和行业单位参与年会分会场组织工作,提升开放办会水平,本届年会继续公开征集分会场主题及承办单位,同时启动征集分会场交流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分会场主题建议

欢迎相关单位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在年会期间交流的分会场主题及内容建议。

1、分会场主题应围绕年会主题,结合年会征文选题,在目前方案(附件1)基础上修改或新增,主题不重复。

2、分会场主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符合学科行业发展方向和社会需要。

(二)分会场承办单位

1、欢迎相关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申请成为分会场承办单位。申请可针对已有分会场(附件1),也可建议新设分会场并进行承办。新设分会场的,主题需符合上文(一)中相关要求。

2、承办单位须配合学会完成分会场相关工作。主要包括:

(1)参与报告人推荐组织。可推荐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分会场报告,报告专家须正常交纳参会注册费。

(2)组织分会场学术交流。参与拟定分会场研讨议程、撰写会议新闻稿等。

(3)学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承办单位可享受获得相关署名、承办证明,参与报告推荐和优先参会等权益。

(三)分会场报告

1、分会场报告须符合分会场主题,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分会场报告人须正常交纳参会注册费。

3、分会场报告人在年会期间仅限申请一个报告。

4、分会场报告人可获得报告证明和报告宣传等权益。

二、报送和遴选

(一)提供分会场主题建议,请填写《分会场主题建议表》(附件2)。申请成为分会场承办单位,请填写《分会场承办单位申请表》(附件3)。申请分会场报告,请填写《分会场报告申请表》(附件4)。

(二)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填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学会将组织对征集的分会场主题建议、承办单位申请和报告申请进行遴选,确定后予以公布。

(四)欢迎承办单位为会议提供资金和物料支持。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可优先申请为承办单位。学会个人会员和收录论文作者可优先申请为分会场报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海音

联系电话: 010-88083198

电子邮箱:chsla_ywb@163.com

 




附件1:第十六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年会分会场主题方案.docx

附件2:分会场主题建议表.docx

附件3:分会场承办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4:分会场报告申请表.docx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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