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园配套设施设计导则》审查会顺利召开
8月29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城市公园配套设施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审查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顺利召开,共计2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邀请了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院长朱志红,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院长陈明坤,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总工程师余淑莲,福州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员王文奎,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芶皓担任审查专家。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秘书长付彦荣,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韩笑,以及主编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林广思、助理研究员周兆森,参编单位四川大学、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代表参会。会议由标委会秘书长韩笑主持。
会上,付彦荣副秘书长代表学会致辞。付彦荣充分肯定了编制组的工作,以及城市公园设施品质提升对提高城市公园内部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其游憩服务效益的重要意义,并对《导则》审查和后期编制工作提出要求。
周兆森助理研究员代表编制组汇报了编制过程、解决的关键问题和主要内容等。《导则》规定了城市公园设施配置的种类、规模、布局、品质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的设施设计工作。
《导则》将城市公园设施划分为游憩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三大类,并针对不同公园用地面积与类型,提出差异化选配要求。设施规模的具体参数主要依据公园面积、公园类别等确定,给出最小值、最大值或区间范围。设施的布局则依据其服务半径、使用频率,以及场地的空间特征、环境特征和与其他设施的组合情况等确定。此外,《导则》从质量、适用、美观三个维度对城市公园设施的品质进行评价,并提出设计要求,具体包括设施的经济适用性、耐久性、舒适性、安全性、功能多样性、包容性、智慧性、协调性与特色性等原则。
审查专家对标准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查,一致认为《导则》编制工作扎实、内容充分、送审资料齐全,符合团体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导则》在编制过程中通过广泛调研,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工程实践经验,与现行相关标准相协调。《导则》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是国内首个针对公园设施专项所提出的设计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公园设施设计具有指导意义。
专家一致同意《导则》通过审查。会后,编制组将按照专家组意见对《导则》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报批。
主会场照片
校核 | 付彦荣 韩笑
审核 | 贾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