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风景园林学会承接“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的部署与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社分开,增强对新形势下推动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重要性的认识,2014年,济南风景园林学会承担了济南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省级园林优质工程评审”等政府职能工作。按照山东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评选标准,学会在市园林局的指导下,会同市园林工程质监站,对报送的51项申报材料,通过审查报表、观看影像资料等方式,结合工程质监情况进行综合会审,共推选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22个家,省级优质工程24项,全部通过山东省风景园林协会评审并获相应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