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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推用能权交易试点:可再生能源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量

  • 宁波市节能协会
  • 浏览量:25
  • 发布时间: 2016-09-27

今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函。

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建立健全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的要求,发挥市场配置能源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较低成本实现“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拟在你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现将《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据此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28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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