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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核心 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

  • 山东省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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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5-11-09

 证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公平在身边”专项活动 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5〕56号)下发后,山东证监局及时组织相关处室进行学习、研究,明确了由办公室牵头,机构处、期货处分别负责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处室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核心,进一步梳理了投资者保护工作流程,切实把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作为机构监管的核心职责之一,将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监管工作始终,积极推动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督促、指导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山东证监局向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山东辖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的通知》(鲁证监办字〔2015〕3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重点作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二是要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承担起投资者诉求处理的首要职责;三是要公平对待投资者,防范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投资者教育相关工作;五是要加强创新业务环节中的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六是要充分发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改善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面的作用;七是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及时报送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信息。

下一步,山东证监局将继续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核心,通过现场检查、专项培训、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辖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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