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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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区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14-01-08
北京市区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一、总则 1. 任务的提出 北京曾分别于1983年和1993年随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与修订,完成了市域、市区绿化规划的编制。两次规划均引入了系统概念,在实施中促进了城市绿化的发展和城郊一体绿化格局的形成。但由于规划的深度不够,在具体指导规划、控制管理和实施绿地建设中缺乏可操作性。 为贯彻中央对北京环境建设的一系列指示,以及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市绿化发展现状,特别是城市绿地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城市中心地区绿地缺少,不成系统,由于各种社会因素,使规划绿地不能实现或被侵占等突出问题,深入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根据市政府布置,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和北京市园林局承担该规划编制。 通过本次规划,要进一步明确城市绿化的近远期发展目标,落实城市绿地的总量指标,划定相应的发展用地;优化城市绿地系统的结构、布局,完善其功能、质量,努力使规划切实成为指导城市绿地建设的基本蓝图和划定城市规划绿线,实施绿线管理的法定依据。 2.规划范围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规划市区,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09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4个城区,4个近郊区(不含海淀区山后和丰台区河西地区),与北京市总体规划范围基本一致。 3.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区、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1993年)。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1992年)。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1990年)。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 ●《北京市区绿化隔离地区总体规划》(2000年)。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年)。 ●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0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2001年) 4.规划年限 分以下三个阶段: 2005年; 2007年; 2010年。2010年以后的远景发展在本次规划中已有所考虑,还将随着城市总体规划修订进一步深入研究确定。 5.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5.1. 规划指导思想 5.1.1.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一体、完善系统 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绿地优先的城市规划理念,从区域整体生态角度出发,在大范围、大框架的宏观规划模式下,把区域和城乡看作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运用生态学理论,为规划编制树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标准,以挖掘潜力增加城市绿量为基本前提,编制科学性、前瞻性与实践性、可操作性相统一的,与首都地位相称,适应创建国家一流园林城市的绿地系统规划。 5.1.2. 美化城市,文化建园 绿地系统规划要体现北京“绿色奥运”意识,强化景观绿地,建设具有生命韵律的城市景观,塑造世界著名古都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统一的城市特色风貌,注重园林绿地的文化内涵,提高园林绿地的文化品位,创造绿化精品,以适应首都城市性质与城市功能要求。 5.1.3. 发挥绿地多种功能,创建最佳人居环境 绿地系统是人居环境中发挥生态平衡功能、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绿色空间,所以绿地系统规划要综合考虑居民游憩、康乐等活动需要,健全游憩绿地系统,创造环境优美,生态健全的人居环境。 5.2 规划原则 5.2.1. 坚持体现城市性质,适应城市功能的原则 从“北京是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的性质、特点与相应的功能要求出发,研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5.2.2. 坚持生态理念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治理污染重建美好家园的活动中,林木植物具有其他物种所不能替代的生态作用,在今后的开发建设中,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追求城市与自然共荣,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5.2.3.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绿地系统规划建设要以人为本,这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所规定的原则,规划建设高品位的园林绿地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和物质生活的需要,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是园林绿地规划建设的最高宗旨。 5.2.4. 坚持科学性、先进性与可操作性原则 力求规划的科学性,做到系统完善,结构合理,指标先进,水平一流。要立足于规划的实施,把握编制深度,实现与相应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衔接。要研究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与措施,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使其作为划定规划绿线和实施绿线管理的依据,体现规划的严肃性。 5.2.5. 坚持突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的原则 规划必须以城市中心地区,特别是旧城区为重点,从实际出发,挖掘潜力,力争改变绿地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彼此分隔,缺乏联系的薄弱环节,提高综合效益,并成为布局合理,相互联系的重要绿地子系统,使城市绿地系统整体得以健全完善。 5.2.6. 坚持生物多样性和突出地方特色原则 植物规划要适应北京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既要采用丰富多彩的植物材料,把北京装扮得万紫千红,又要根据北京的水资源和土壤条件选择树种和草种,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地方特色,还要加大保护古树名木和大树的力度,延续生物演变信息。 6. 规划目标 6.1. 2005年 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的先进行列,使市区城市规划建设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均达到国内大城市领先水平。 6.2. 2007年 根据“绿色奥运”的要求,全面完成奥林匹克公园和与奥运有关的一切绿化工程,把主要街道建成绿化精品街,实现“绿色奥运”目标。 6.3. 2010年 全面实现绿地系统规划。通过规划,实现北京市区碧野相连,绿色通道相系;外围郊野公园环绕,中心各类绿地扩展;绿化轴线延伸,古典园林生辉;楼顶铺绿,墙面垂绿;黄土不见天、城市特色得以体现。 7. 规划重点 本次规划是在依托北京市域绿地系统框架的基础上,重点进行规划市区范围内的绿地系统布局 7.1. 挖掘土地潜力,建设二环绿色城墙 挖掘市区中心地区特别是旧城区的土地潜力,局部调整了《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性质,将部分搬迁工业用地、旧城改造居住用地、调整合并的中小学用地和公建用地调整为绿化用地。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扩大公共绿地,建设各种小型公园,实现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基本全面覆盖;在东、北、西二环路内侧和南二环路护城河外侧各建30-50米绿化带,形成二环绿色城墙,改善市区公共绿地总量少,分布不均的状况。 7.2. 全面实现绿化隔离地区规划绿地,提高绿化质量 市区绿化隔离地区要在全面实现规划绿地的基础上,根据对不同功能绿地的需要,对绿地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布局,提高绿化质量,增加游览活动内容,提高文化品位,保证绿地综合功能的发挥。 7.3. 边缘集团外缘退耕还林,开辟郊野公园环 边缘集团外缘要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开辟大面积绿地,特别是农田、砂坑、水塘等较多的朝、海、丰三区,要结合河流、道路、铁路开辟沟通市区与远郊区县的绿色通道和环市区的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环。 7.4. 强化绿色通道,外延楔形绿地 结合河道、放射路等两侧绿化带,进一步落实“五河十路”绿化工程,并将市区的楔形绿地向外延伸,把中心区绿地、隔离地区公园环等城市绿地与五环路和六环路之间的绿色生态环联系起来,形成城郊一体的大地景观。 7.5. 科学的分类系统,先进的指标体系 只有科学的绿地系统分类才能从区域整体生态角度出发,在大范围、大框架的宏观规划下,把城与乡看成一个整体,全面涵盖绿地的各要素,充分体现城乡一体化和大地景观的规划理念,做到准确反映绿地的生态防护功能、游憩功能及美化功能。 依据人类生态学和环境生态学的要求,将城乡绿化在绿地指标体系中均有所反映,从而形成一套能够全面反映城市生态绿化水平的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指标体系,完整地、真实地反映城市绿化水平。 二、绿地系统总体布局 8. 绿地系统结构 北京的绿地系统,是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城市环境的特点建立的。依托“三北”防护林体系和河北、山西、内蒙古高原绿化,结合北京市西、北方向背山、东南方向近海;平原区平缓开阔,分散集团式的城市布局、方格网、环路加放射状的道路结构、清晰显明的城市轴线;水系纵横、分布全市,皇家园林规模大,王府、宅园、寺庙园林分布广等特点,并紧密结合绿地现状特点、薄弱环节等,勾画绿地系统的总体结构。规划将北京市绿地系统分为市域绿地系统结构和规划市区绿地系统结构两个层次。 8.1.市域绿地系统结构:以山区普遍绿化为基础,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绿化为重点,平原农田林网绿化为依托,以主要河流、公路沿线绿色通道为脉络,以中心市区为核心,卫星城以及小城镇和新农村等各级绿地子系统有机联系的、城郊一体的、覆盖市域范围的、辐射更大地域的完整体系。 8.2.市区绿地系统结构:由以旧城区为中心向外逐渐扩展的环状、放射状绿地交织而成的网状系统和由其联系的中心城区及边缘集团各级各类绿地共同构成市区绿地系统。 环状绿地,主要指:围绕旧城区大体呈现明清城垣“凸”字形轮廓的绿色城墙(以二环路,南、北护城河绿地为基础形成);围绕城市中心大团的隔离地区公园环;围绕城市外缘的郊野公园环;以及大体与此平行的城市环路(四环路、五环路)景观防护林带。 放射状绿地,主要指:在市区不同方向开辟的楔形绿地、沿放射路两侧绿化所形成的绿色通道。其中西部由以城市水系相联系的小西山,经“三山五园”地区向东南延伸,楔入市区中心与城市轴线相交的风景景观轴以及城市的“十字”景观轴线,最能体现北京地域与历史文化特色。 9. 绿地系统布局 9.1. 布局原则 9.1.1.紧密结合北京市区的绿地现状、城市布局、文化特点和城市功能要求,因地制宜扩大绿地,完善绿地系统。 9.1.2.宏观着眼、微观着手,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屋顶铺绿、墙面垂绿,因地制宜、城郊一体,创建一流园林城市。 9.1.3.服务半径合理,类型分级搭配适宜,园林绿地均匀分布。 9.1.4.点、线、面、带、网、片和绿色空间互相连接,有机结合,融为一体,构成完整的系统。 9.2. 规划布局 9.2.1.市域 以高标准构筑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的绿地系统,将城镇绿地系统和市区绿地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北京市域1680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环境资源(山、水、林、草地、湿地、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及其它自然空间),从房山十渡到平谷金海湖,延绵700公里山脉的宜林山地全部绿化,构成名符其实的绿色屏障;在深山、远山地区建立松山、百花山等自然保护区,利用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建立八达岭--十三陵、十渡等各具特色的国家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充分利用河滩荒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把五大风沙危害区建成五条输气通道;重视和加强对北京现有密云水库湿地、拒马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怀沙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延庆野鸭湖湿地等约5万公顷湿地的保护规划;加强康庄-南口、古北口-潮白河、永定河官厅山峡河谷三条入京风廊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的绿化建设;平原实现高标准农田林网和四旁绿化,保留优质规模果园,并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开辟郊野公园,开辟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和观光农业园;在北京市区外围的五环路与六环路之间,建立环市区的绿色生态环,该环是北京市区与远郊区之间的过度地带,是北京市区森林保卫城市的载体,是距城市最近的氧气生产基地,对改善市区生态环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规划要控制其建设用地规模,保证其绿色空间(林地、水体、农田等非建设用地)比例占70%。 同时,要加强北京与周边地区的衔接,依托“三北”防护林体系,搞好房山十渡与河北野三坡、门头沟东灵山与河北东灵山、小五台山、延庆海坨山与河北海坨山、怀柔喇叭沟门与河北丰宁坝上、密云雾灵山与河北雾灵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平谷四座楼山、将军关与河北黄崖关、盘山等山地绿化和风景区绿化,共同构筑防止风沙入侵京城的屏障。关于北京与周边地区的环境等问题将在下一步深入编制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中研究确定。 9.2.2.市区 ① 小西山风景区:由西北方向的风景名胜公园、森林公园、山区绿化等组成。 小西山从古至今都是供人们休息、游览、赏景的风景区,主要有香山、八大处、妙峰山等十多处名胜古迹和自然景区组成,加上大面积的山林绿化,也构成了市区西北的绿色天然屏障。 ② 环市区外缘郊野公园环:由沿规划市区边缘的郊野公园、楔形绿地、滨河绿带、隔离绿地等组成。该环是市区与远郊区县的结合部,是市区外围绿色生态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述公园环内各类公园星罗棋布,丰富多彩。西有小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宛平城抗日战争纪念公园、金顶山绿地等十五处公园绿地;北有西北旺绿地、清河北郊野公园、奥林匹克公园、孙河森林公园等七处公园绿地;东有金盏郊野游览区、永通桥公园、黑庄户农艺公园等七处公园绿地;南有亦庄西森林公园、三海子公园、团和行宫风景区等八处公园绿地。 以上近三十处公园绿地由道路、铁路、河流等绿带连接,形成环绕市区外缘的郊野公园环。 ③ 楔形绿地: 楔形绿地是城市中心区与郊区气流交换的重要载体,是北京市区外围五环路与六环路之间的环市区绿色生态环与市区隔离地区公园环之间的纽带。规划结合河道、放射路和绿化隔离地区在市区西北、北、东北、东南和西南方向安排六郎庄、小月河、北苑、来广营、机场路、左安门、菜户营七块楔形绿地,与城市外围的生态绿地有机连接,形成沟通市区与郊区的绿色通风走廊,楔入城市中心区(二环路),有效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④ 边缘集团绿地子系统:结合10个边缘集团的规划完善其绿地系统,根据边缘集团的现状特点,规划按服务半径、城市景观及功能要求,配置各类公园绿地,使之形成隔离绿地包围边缘集团、边缘集团内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具有文化内涵,又各具特色的绿地子系统。 ⑤ 五环路防护林带:两侧各划定100米宽绿化带,强化纽带作用,使之将十个边缘集团、近郊区的绿色通道和楔形绿地等绿色空间联系起来,有利于城市内外的空气交流。 ⑥ 隔离地区公园环:环市区中心大团的隔离地区公园环是以各类公园为主,兼有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为维护“分散集团式”城市布局,确保市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居民辟建更多游憩场所,将绿化隔离地区建成环绕城市中心区的公园环。 ⑦ 四环路景观防护林带:四环路红线外两侧各划定100米宽绿化带,注重植物造景,丰富道路沿线景观,强调整体效果。 ⑧ 中心区公园绿地子系统:中心区绿地布局的特点是以滨水绿地为纽带联系公园绿地、结合文物古迹保护、危旧房改造、工厂搬迁、中小学合并、道路拓宽等,开辟公园绿地和打通完善城市的“十字“景观轴线。 ● 旧城区结合文物和古树名木保护,以“六海”和南、北护城河三条滨水公园带为中心,以文物古迹为基础规划建设公园绿地,弘扬园林文化,突出古都风貌。具体内容概述如下。 二环路绿色城墙:强调绿化与水系的结合,延续历史文脉,体现时代特征,展现古都新韵。拆除违章建筑和占用规划绿地的建筑,东、北、西二环内侧和南二环外侧的绿化带拓宽为30-50米,建成二环绿色城墙。 “十字”景观轴:由东西长安街、南北中轴及其延长线两侧的绿地所组成。结合长安街和南北中轴沿线改造,最大限度地扩大绿量,提高质量,增植花木,美化街景。 完善故宫筒子河两侧绿化,适时扩大天安门广场绿地,恢复部分前门护城河及绿化带,连同景山公园、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历史博物馆、人民大会堂、人民英雄纪念碑、毛主席纪念堂及其绿地,共同构成文化古都和现代首都核心区。 利用得天独厚的“六海”与恭王府、宋庆龄故居等多处绿化有机结合,使之形成以皇家园林、“六海”水系为核心的湖泊、绿地、古建、王府、四合院相互辉映、环境优美的古都风貌区。 旧城南部的龙潭、天坛、先农坛、陶然亭、大观园等公园,由南护城河的滨河绿带连接,形成以文物古迹为内容的城南公园景观带。 旧城北边的国子监、孔庙、雍和宫和柏林寺等将其周围控制地带规划为绿地,形成以古迹为主的绿地,并与地坛等公园和北护城河绿带相连,形成城北的公园绿地群。 结合白塔寺、鲁迅博物馆等文物保护单位,划定适当控制范围,开辟纪念性园林绿地。 结合古树名木保护、危旧房改造、工厂搬迁和其他用地性质调整等契机,按合理的服务半径辟建小型公共绿地。 ● 旧城区以外建设区在现状公园绿地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各级规划公园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和防护绿地,形成系统完整、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中心区绿地布局,具体内容概述如下。 西北有玉泉山、颐和园、圆明园、京密引水渠绿化带、紫竹院、动物园、展览馆后湖等十多处公园绿地。 西面有三山公园、永定河引水渠、京密引水渠、玲珑公园、玉渊潭公园等十多处公园绿地。 西南有莲花池公园、菜户营绿地、莲花河滨水绿带等。 南面有南郊公园、凉水河滨水绿带、世界公园、大葆台汉墓、花乡万亩旅游区、黄土岗花卉基地等。 东南面有左安门绿地、窑洼湖公园、王四营公园等。 东面有日坛公园、团结湖公园、红领巾公园、水碓公园、高碑店兴隆公园、平房乡绿地等。 东北面有安家楼公园、西坝河公园、南湖渠公园、太阳宫公园、机场路景观带等。 北面有地坛、柳荫湖、青年湖、人定湖、双秀公园、中华民族园和北土城公园景观带、小月河景观带、北中轴景观带等。 结合旧城改造、新区建设、按合理的服务半径开辟中心区居住区级公园绿地,形成方便居民使用、星罗棋布、布局合理的游憩绿地系统。 ⑨ 城市绿网:由市区范围内的道路、铁路绿带、滨河绿带和防护绿带组成。这种带状、环状和放射状绿带,将中心区内的各种绿地与外围的大环境绿地联系起来,形成完善的生态绿地系统。规划按北京市划定道路、铁路绿化带、河道绿化带和安全、卫生防护绿化带的有关规定落实完善各类城市绿化带。 三、绿地系统分类规划 绿地系统分类规划是为了构筑区域整体的生态绿地系统,实现从城市区域性的生态环境、生态效益角度来反映绿地系统是否科学、合理。绿地系统分类规划从区域整体生态出发,在大范围、大框架的宏观规划下,把城与乡看成一个整体,全面涵盖绿地的各要素,充分体现城乡一体化和大地景观的规划理念,做到准确反映绿地的生态防护功能、游憩功能及美化功能。 10. 绿地系统分类体系 规划参照1999年建设部制定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报批稿)进行分类。分类如下: 城 市 绿 地 系 统 G1公共绿地 G11综合公园 市级公园 区级公园 居住区级公园 G12郊野公园 位于隔离地区内的、以生态学原理模拟和再现森林群落的结构和景观、绿地面积在90%以上的公园 G13专类公园 儿童公园 动物园 植物园 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 体育公园 其它专类公园(如雕塑园、盆景园、游乐公园、纪念性公园等) G14带状公园 沿道路、河流、城墙等绿带和环城绿带 G15游园 道路红线以外、相对独立成片的小游园、广场绿地等,其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绿化占地比例不低于65% G2生产绿地 园林苗圃、花圃、草圃等 G3防护绿地 卫生、安全等隔离绿地 G4居住绿地 居住用地内的集中绿地,不参与城市用地平衡 G5附属绿地 道路、单位、工厂附属绿地,不参与城市用地平衡 G6生态景观绿地 建设区范围以外,对城市生态环境、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化区域。如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水库、湖泊、湿地、山体、林地、农业观光园等 11.公共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是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功能的绿化用地。 11.1. 公共绿地服务半径的确定 本次规划深入研究了服务半径的布局理念,并在规划中加以利用。 根据市区绿地的数量、质量、布局特点等因素,强化了公共绿地的均布率,使中心区公共绿地的服务半径基本符合规范要求,规划确定公共绿地服务半径为四个层次。 5000米、3000米服务半径全部覆盖,1000米服务半径基本全部覆盖,500米服务半径有极少部分单位大院、工厂未能覆盖,而这些单位和工厂内部都有集中绿地,为其内部职工服务,可视为给居民提供服务的公共空间已全部覆盖。 11.2. 公共绿地类别 公共绿地包括综合公园、郊野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游园五类。规划总面积 15864.87 公顷(中心大团 3260.77 公顷,隔离地区 9771.22 公顷,边缘集团2832.88 公顷),占规划市区建设用地绿地面积的42.19%。 ● 综合公园:具有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安静休息区和游戏型体育设施等内容。包括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和居住区级公园。规划市区共有综合公园197 个,面积 4997.14公顷,占公共绿地总面积的 31.50%。 ● 郊野公园:位于隔离地区内和市区边缘地带的、以生态学原理模拟和再现森林群落的结构和景观、绿地面积在90%以上的公园。其主要功能是保护城市环境和为居民提供户外森林游憩场所。规划共有郊野公园38个,面积3200.34公顷,占公共绿地总面积的20.17%。 ● 专类公园:具有突出主题、有名符其实主题内容的公园。包括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和植物公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其它专类公园等。规划市区共有专类公园60个,面积4875.95公顷,占公共绿地总面积的30.73%。 ● 带状公园:具有隔离、装饰和美化街道、供短暂休憩的沿道路、河流、城墙等布置的绿带和环城绿带。规划市区带状公园面积1613.31公顷,占公共绿地面积的10.17%。 ●游园:道路红线以外,以配置精美的园林植物为主、讲究街景的艺术效果、设有供短暂休憩设施,相对独立成片的小游园,广场绿地等,其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绿化占地比例不低于65%。规划市区游园面积1178.14公顷,占公共绿地面积的7.43%。 12. 生产绿地规划 生产绿地包括苗圃、花圃、草圃等。规划结合市区内农业结构调整,在绿化隔离地区的绿色产业园开辟园林生产绿地659.84公顷,占规划市区城市建设用地绿地总面积的1.67%。 13. 防护绿地规划 防护绿地是城市中起隔离、防护、卫生、安全作用的绿地。包括道路、铁路、河流防护绿地和卫生、安全等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总面积5681.47公顷,占规划市区建设用地绿地总面积的15.11%。 14. 居住绿地规划 居住用地内的绿地按《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安排,新建居住区绿化用地不低于30%,公共绿地如小区级、组团级的小游园和集中绿地按人均1平方米、服务半径300米的标准配置建设。旧城区绿化用地不低于25%(危改区不低于20%),建设集中绿地难度比较大,要通过绿地的高质量、高覆盖率来弥补集中绿地的不足。规划居住绿地5656.66公顷,占规划市区城市建设用地绿地总面积的15.94%。 15. 附属绿地规划 道路、单位、工厂附属绿地,不参与城市用地平衡。规划附属绿地总面积10243.69公顷, 占规划市区城市建设用地绿地总面积的27.24%。 15.1. 道路绿地规划 道路红线以内的绿化用地。根据不同等级的道路,按《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安排。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绿化用地不低于30%,次干路绿化用地不低于20%。2008年以前将规划市区内所有道路建成绿化精品街,与此同时要优先安排奥林匹克交通环线、奥林匹克主要路线及奥林匹克备用路线的道路绿化,以丰富多彩的街景展现给各国朋友。规划市区道路绿化面积大约为3060公顷,占规划市区城市建设用地绿地总面积的8.14%。 15.2. 单位附属绿地规划 单位、工厂内的绿化用地。根据不同区域按《北京城市绿化条例》要求配置。位于风景线、城市景观轴线上的重点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商务中心区、奥运场馆、奥运村等)、工厂要坚持高绿地率。具体要求为:地处三环路以外的休、疗养院不低于50%;地处三环路以外的医院、高等院校、体育场馆不低于45%;地处三环路以内的高等院校不低于35%;宾馆、饭店和新建城市商业区不低于30%;其它商业、服务业设施不低于20%;除以上规定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5%、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0%;生产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工厂等单位,不低于40%,并按有关规定营造卫生防护林带。规划单位、工厂附属绿地面积7183.69公顷,占规划市区城市建设用地绿地总面积的19.10%。 16. 生态景观绿地规划 建设区范围以外,对城市生态环境、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规划生态景观绿地18106.94公顷,占规划市区绿地总面积的32.50%。 四、指标与定额 17. 主要指标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绿地面积(公顷)=城市建设用地绿地面积+生态景观绿地面积=56214 ●城市建设用地绿地面积(公顷)=[公共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居住绿地(G4)+附属绿地(G5)]= 38107 ●人均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绿地面积(m2/人) =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绿地面积 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人口 = 56.21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绿地面积(m2/人) = 城市建设用地绿地面积 城市人口 = 39.65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公共绿地(G1)÷城市人口 = 16.51 ●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绿地率(%)=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绿地÷城市规划区总面积×100% = 51.24 ●城市建设用地绿地率(%)=城市建设用地绿地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00%= 44.26 ● 城市建设用地绿化覆盖率(%)=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化覆盖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00% = 45 18. 定额 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绿地定额和结合北京实际情况,本次规划确定北京市绿地指标定额为: 18.1. 2005年:市区城市规划建设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市中心地区--四环路以内绿地率达到30%、绿化覆盖率达到35%,其中:二环以内旧城区绿地率达到27%、绿化覆盖率达到28%。城市规划建设区人均城市绿地面积3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城市中心地区--四环路以内人均城市绿地面积20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平方米,其中:二环以内旧城区人均城市绿地面积12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平方米。 18.2. 2007年:城市规划建设区绿地率达到39%、绿化覆盖率达到43%,城市中心地区--四环路以内绿地率达到33%、绿化覆盖率达到38%,其中: 二环以内旧城区绿地率达到28%、绿化覆盖率达到29%。城市规划建设区人均城市绿地面积37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平方米,城市中心地区--四环路以内人均城市绿地面积22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其中:二环以内旧城区人均城市绿地面积14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5平方米。 18.3. 2010年:城市规划建设区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45%,城市中心地区--四环路以内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40%,其中: 二环以内旧城区绿地率达到28%、绿化覆盖率达到30%。城市规划建设区人均城市绿地面积39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平方米,城市中心地区--四环路以内人均城市绿地面积23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5平方米,其中:二环以内旧城区人均城市绿地面积1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 五、园林绿化植物规划 19. 规划原则 19.1. 以园林植物生态适应性作为制定规划的主要依据。 19.2. 遵循植物物种多样性和植物遗传多样性的原则 19.3. 在园林植物选择应用上,要常绿树、落叶树、乔木、灌木、花卉、宿根花卉、草坪及草本地被相结合,全面合理安排。 19.4. 以树种规划为主体,遵循森林植被区的自然规律,在规划中突出地方风格特色。 19.5. 本规划所列植物分为重点种类和一般种类。 20. 规划内容 为了改变北京地区园林植物品种单调的状况,丰富园林植物种类,增强园林植物选择应用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分别根据主要绿地类型的功能要求及其立地条件特点进行合理的规划。 20.1. 公共绿地绿化植物 以景观植物、高大乔木为主,注重常绿与落叶、观赏与防护树种的搭配,实行优化配置,通过乔灌花草的群落式种植提升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20.2. 居住区绿地绿化植物 优先考虑园林植物释氧吸碳、降温增湿、防风遮荫等综合环境效益,兼顾观赏美化和居民游憩活动的需要,选择适应性强、观赏性高、病虫害少、不飞絮、无污染、无毒、无刺、无异味的植物。 20.3. 道路绿地绿化植物 选择适应性强、树干通直、树冠开阔、树荫浓密、不生根蘖、发芽早、落叶晚、病虫害少、树干无刺、花果无毒、无飞絮、耐修剪的树种。 20.4. 其它附属绿地和防护绿地绿化植物 适地适树,结合不同的环境条件、防护对象选择相应的植物材料和抗性树种。 六、近期建设规划 21.城市中心地区 国家奥林匹克公园、三山(老山、田村山、八宝山)公园、朝阳公园、圆明园等大型公园规划的实施和完善;结合沿线城市建设与改造工程,大力推进二环路绿色城墙建设;建成白塔寺文化广场;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水系整治,建成前门外护城河滨河绿地;结合国家奥林匹克公园建设建成北中轴绿化带及周边大型公建的环境绿地;中关村科技园区、CBD中心以及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区要绿化优先,创造适宜工作、生活的空间环境;城近郊区每年各区建设1--2处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其中力争形成10处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绿地,每个街道每年建成一处5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绿地;结合城市重点工程,重要地段建设“精品”绿地。通过一系列绿化工程的实施,力求使城市中心地区的环境有较为显著的变化,为在2008年奥运会举办之际,向世人展现具有当代首都风貌特色的城市形象作出贡献。 22. 绿化隔离地区 在两到三年内,隔离地区内125平方公里的绿化用地全部实施绿化,同时巩固绿化成果,注重提高绿化质量。 23. 城市道路、铁路和水系 结合城市道路市政工程建设,完成四环路和五环路两侧各百米宽的绿化和其他道路绿化。 完成“进京第一形象工程”的机场路绿化改造和进京铁路两侧绿化工程,完成长安街延长线的绿化整治;结合水系整治完成高碑店到颐和园的滨河绿化。完成“五河十路”绿化工程,2008年前把主要道路都要建成精品街。 24. 单位庭院和居住区 加强单位庭院绿化,提高绿地率,完成整治绿化的庭院要达到5000个。 新建居住区要按规定留足绿化用地,绿化要与房屋竣工同步完成;800多处老住宅区要拆违建绿。搞好25片历史风貌保护区的绿化,重现古都绿树掩映之特色。 25. 现有各类公园绿地 要加强绿化管理,提高绿化水平,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园林品位。 26.奥运场馆 结合奥运场馆建设,绿化工程要同步实施,同步完工。 七、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27. 措施 27.1.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着手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要建立并严格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各区还应编制绿地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保证规划的实施。 27.2. 制定“绿线”管理办法,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行监督。 27.3. 绿化所需资金除由市财政解决外,还应充分考虑把绿化建设与文物保护、企业搬迁、危旧房改造工作结合起来,运用市场机制,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资金渠道,保证绿化规划的实施。 27.4. 凡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都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绿地系统规划。 居住区开发建设要严格执行《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以保证各级居住绿地的落实。 27.5. 增强科技绿化意识,加强园林科学研究。为适应今后绿化建设需要,尽快开展课题研究,如对北京市区热岛的定性定量分析、大气流场与绿地布局、根据水资源选择树种、绿地功能与植物种植结构、固沙草种的选择等课题研究。 27.6.园林规划设计理念既要更新、与世界接轨,又要发扬传统的造园技艺,弘扬中国园林文化。 27.7.为保证城区绿地指标的落实,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即:全面实施绿地系统规划和逐步向外分流城区人口,使绿地总量和人口总量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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