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2026年10月17日 星期六
首页
学会介绍
学会简介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大事记历届理事会分支机构
学会活动
通知学会工作课题研究职业技能分支机构地方学协会编辑出版
政策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政策解读其他
团体标准
提案征集立项启动意见征集审查发布解读宣贯培训科研团标名录
科学普及
学术声音科普文章理论研究专题研究 科创前沿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
科技服务
科技志愿服务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帮扶
会员服务
入会须知会费缴纳会员风采会员登录会员申请学会简讯信息公开
党建强会
党建活动
国内会议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年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其他会议分支机构
国际交流
IFLA 中日韩
English
About CHSLANewsPublicationsContact
联系我们

城市绿化隔离地区生态林占地补偿和养护管理费使用管理有关事项(摘要)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14-01-08
城市绿化隔离地区生态林占地补偿和养护管理费使用管理有关事项(摘要) 京总指发(2004)15号 一、本市城市绿化隔离地区规划范围内(含经市政府及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总指挥部批准后执行绿化隔离地区有关政策的新纳入地区),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0]12号)及有关配套政策,已实施绿化并经确界钉桩的规划绿地内的生态林所占农村集体土地。对绿色产业项目(按3-5%比例安排的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及对应的规划绿地面积)和经济林不再给予占地补偿、养护管理费补助。 二、规划绿地内生态林占地补偿、养护管理费补助标准及年限 (一)生态林占地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00元,每三年递增10%;养护管理费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200元。 (二)占地补偿和养护管理费补助时间从2004年开始,暂定到2010年。 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总指挥部 北京市林业局 北京市园林局 2004年12月21日
联系我们
Fax:86-010-88082100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7001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小程序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公众号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视频号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京ICP备06071860号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