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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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出台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14-05-20
导则分为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和植物选择四大部分,保证城市绿地符合生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健康、环保的要求。 在公园绿地设计上,导则要求,乔木、灌木、草坪配置比例不低于5:3:2,草本花卉栽植面积不低于总栽植面积的10%。突出常绿树种,推广市树市花。水景设计以节约用水为原则,以天然水源为主,提倡使用中水。 城市绿道设计上,导则要求,道路两侧绿地宽度超过8米,且有人行道的应在绿地内建自行车道。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不超过8米,人行道宽度不少于4.5米的道路,在人行道上设置并行式自行车道。绿道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照明、公厕、导向牌等服务设施。在市政道路与绿地衔接点,应当安装挡车柱,避免机动车占用绿道。 在垂直绿化设计上,导则要求,实体墙绿化应在外侧栽植绿篱遮挡,通透墙绿化应在内侧栽植背景植物,外侧栽植绿篱。立交桥绿化应栽植耐阴、半耐阴植物,常年无光照区域不宜实施绿化。河海护坡绿化应选择耐涝抗风植物,如垂柳、水杉、枫杨、赤杨等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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