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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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14-02-12

前  言

本标准界定了屋顶绿化的定义及分类,阐明了屋顶绿化建筑物的荷载、防水、给排水技术要求,对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养护等技术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现代设计院、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建筑绿化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东新 傅徽楠 潘建萍 黄彩娣 李向茂 徐琏 严晓

 

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文化、体育、厂矿等新建的和既有建筑改造的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及基础构筑物平屋顶和坡度小于15度的钢筋混凝土坡屋顶的屋顶绿化设计、建设和养护的要求,其它适宜屋顶绿化的屋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坡度大于15度的坡屋顶绿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5034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JGJ 155-2007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CJJ/T 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屋顶绿化 roof greening

以建筑物、构筑物顶部为载体,以植物为主体进行配置,不与自然土壤接壤的绿化方式,是多种屋顶种植方式的总称,分为花园式屋顶绿化、组合式屋顶绿化和草坪式屋顶绿化三种类型。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 gardening roof greening

在建筑屋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为供人们休憩、观景所需,选择适生性强的小型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进行植物造景并适当配置园路、座椅、亭子、水池、桥和假山等园林小品的绿化方式。

3.3 组合式屋顶绿化 assembled roof greening

根据建筑屋面荷载,在屋顶承重部位进行绿化配置并放置盆栽植物的屋顶绿化方式。

3.4 草坪式屋顶绿化 ground-cover roof greening

根据建筑屋面荷载,采用适生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进行屋面覆盖的屋顶绿化方式。

3.5 防水层 waterproof layer

使用防水材料和工艺构成的防止雨水和灌溉水渗漏的屋面隔绝层。

3.6 耐根穿刺防水层 root resistant waterproof layer

使用耐根穿刺防水材料构成的屋面保护层。

3.7 排(蓄)水层 water drainage/retain layer

使用排(蓄)水材料改善基质的通气状况,蓄存少量水分并可迅速排出多余水分,有效缓解瞬时压力而构成的屋面材料层。

3.8 隔离过滤层 filtration layer

采用具有透水及过滤性能的材料阻止基质进入排水层的屋面材料层。

3.9 基质层 substrate layer

采用具有一定的渗透性能、蓄水能力和空间稳定性的轻型基质材料构成能满足植物生长条件要求的材料层。

4 屋顶绿化建筑物要求

4.1 坡度

4.1.1 屋顶绿化主要适用于平屋顶及屋面坡度小于15度的坡屋顶。

4.1.2 平顶屋面或屋面坡度小于5度的坡屋顶可选用三种类型屋顶绿化。

4.1.3 屋面坡度大于5度且小于15度的屋顶可采用草坪式屋顶绿化。

4.2 荷载

4.2.1 屋顶绿化设计必须考虑屋顶的荷载,绿化构造的荷载不得超过屋面结构原有荷载设计值,无法提供屋面结构原有荷载设计值时应进行屋面荷载复验,并提供证明。屋顶绿化设计时应进行屋面荷载复验。

4.2.2 新建建筑屋顶绿化应根据绿化构造的荷载进行屋面结构荷载设计;

4.2.3 已建建筑屋顶绿化设计时,应进行房屋安全检测,设计荷载应符合GB50009的要求并根据屋面结构原有荷载设计值进行设计,满足房屋屋顶承载实际要求。

4.2.4 屋面荷载≧6.5kN/m2,可按花园式屋顶绿化设计。

4.2.5 屋面荷载≧4.5kN/m2,可按组合式屋顶绿化设计。

4.2.6 屋面荷载≧2.5kN/m2,可按草坪式屋顶绿化设计。

4.3 防水

屋顶绿化屋面的防水应符合GB50345规定的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防水耐久年限不少于20年,且宜采用二道设防。

4.4 排水

屋顶绿化应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保证暴雨1h后无积水,在排水口应设过滤装置。

5 屋顶绿化设计

5.1 屋顶绿化构造层自建筑屋顶上依次为:防水层、排(蓄)水层、隔离过滤层、基质层、植被层。

5.1.1 可选用普通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组成二道以上防水层设防。当采用二道或二道以上防水层设防时,最上道防水层必须采用耐根穿刺防水材料。防水层的材料应相容。防水层材料应符合GB50345和JGJ155-2007的要求。

5.1.2 排(蓄)水层应根据屋顶排水沟情况设计,可选用凸台式、模块式、组合式等多种形式的排(蓄)水板,或直径大于4mm的陶粒,厚度宜15mm-20mm,或采用克重≥400g/m2的蓄排水毡等排(蓄)水材料。

5.1.3 隔离过滤层采用兼具透水和过滤性能的材料,在基质层下排(蓄)水层之上,搭接缝的有效宽度应达到100mm-200mm,并向建筑侧墙面延伸至基质表层下方50mm处。隔离过滤层的克重宜在200-400g/m2之间。

5.1.4 基质层。

5.1.4.1 屋顶绿化设计可适当进行土方造形,可用轻质填充材料,土方堆高处需在承重梁及柱顶位置。

5.1.4.2 应选用专用基质,其理化性质须符合基质理化性质要求(表1)。

项  目

pH

EC值

(ms/cm)

 有机质(g/kg)

容  重(kg/dm3)

非毛管孔隙 (%)

石灰反应 (g/kg)

石 砾

粒径

(cm)

含量

(%)

指  标

7.0-8.5

0.5-2.0

≥30

≤1.0

≥15

<10

≥1

≤5

表1 基质的理化性质

5.1.4.3 屋顶绿化基质应符合植物生长发育的基本需求,具体基质厚度可根据植物类型和规格、小气候环境及灌溉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同植物类型基质厚度应符合要求(表2)。土壤基质的荷载可根据土壤基质的容重和所需基质厚度加以计算。

植物类型

植物规格(m)

植物生存所需基质

厚度(m)

植物发育所需基质

厚度(m)

乔  木

3.0-10.0

0.60-1.20

0.90-1.50

大灌木

1.2-3.0

0.30-0.60

0.60-0.90

小灌木

0.5-1.2

0.20-0.45

0.45-0.60

草本、地被植物

0.2-0.5

0.10-0.30

0.30-0.45

表2 不同植物类型基质厚度

5.1.4.4 部分屋顶绿化建筑材料参考密度(表3)。

表3 部分屋顶绿化建筑材料密度

材料

混凝土

水泥砂浆

河卵石

豆石

青石板

木质材料

钢质材料

密度(kg/m3)

2500

2350

1700

1800

2500

1200

7800

5.1.5 植被层

5.1.5.1 植物选择原则

a)       植物材料选择应充分考虑植物荷载,以及由雨水、风、雪、树木生长等所产生的活荷载。植物材料平均荷载参照表4。

表4 植物材料平均荷载

植物类型

规格(m)

植物荷载(kN/ m2)

乔木(带土球)

3.0~10.0

0.40~0.60

大灌木

1.2~3.0

0.20~0.40

小灌木

0.5~1.2

0.10~0.20

地被植物、草坪

0.2~0.5

0.05~0.10

b)       遵循植物造景多样性原则,以适生的低矮灌木、草坪、地被植物和攀缘植物等为主,在屋面载荷范围内可适量种植小乔木,但须严格控制大乔木,乔木高度不得高于四米。

c)       遵循适生性原则,选择本地常用种和引种成功的植物;

d)       应选择须根发达的植物,不宜选用根系穿刺性强的植物;

e)       选择易移植、耐修剪、耐粗放管理、生长缓慢的植物;

f)       宜选择抗风、耐干旱、耐高温的植物。

5.1.5.2 种植形式和植物配置 

a)       草坪式屋顶绿化,以大面积铺植为主,选用耐干旱、耐高温的地被植物或藤本植物。

b)       花园式屋顶绿化,以复层结构为主,由小型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组成,应利用植物枝、叶、花、果色彩和芬芳,丰富景观效果(植物选用见附件A)。乔木种植位置与女儿墙距离应大于2.5m。

c)       组合式屋顶绿化,应根据屋顶荷载配置。植物栽植部分可采取一种或多种绿化方式组合,可参照花园式屋顶绿化或草坪式屋顶绿化种植方式,亦可因地制宜采用固定式容器种植或移动式容器种植方式,丰富植物景观配置。容器苗栽植适宜于屋顶荷载复杂或难以种植植物处, 应选用轻质、环保、牢固、透气的容器。

5.2 园林小品及公用设施设计

5.2.1 园林小品及公用设施应遵循CJJ489-92《公园设计规范》和GB50420-200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5.2.2 园林小品及公用设施应设置在建筑墙体、承重梁位置,高度不得大于3m。园林小品及设施应选择质轻、环保、安全、牢固材料。种植池、花台等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排水孔,应根据排水口设置排水观察井。

5.2.3 为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和保证游人安全,应在屋顶四周设置防护围栏,高度应不低于1.3m。

5.2.4 花园式屋顶绿化照明设计应选用具有诱灭虫和节能功能的照明灯具。

5.2.5 园林小品建筑的基础不得破坏屋顶防水层。

5.3 排灌系统设计

5.3.1 屋顶绿化排灌系统必须与原屋顶给排水系统匹配,不得改变原屋顶排水系统(天沟)。排水系统须有过滤装置,并宜增设雨水和灌溉水回用系统设施。

5.3.2 优先设计滴灌、渗灌和微喷灌等节水微灌装置,优先采用自动控制和雨量传感技术,灌溉设备应以微灌为主,喷灌为辅,预留人工浇灌接口。

5.4 屋顶绿化应设置便于养护管理的出入口,对用于人们观景休憩的屋顶绿化,须设置专用防灾疏散楼梯和警示牌。

6 屋顶绿化施工

6.1 屋顶绿化施工应严格按照总体设计要求及屋面种植作业标准工序进行施工。

6.2 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明确细部构造和技术要求,并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操作应做到工序合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3 施工不得损坏原有的建筑屋面及屋面上的设施,禁止在防水层、排水层上方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6.4 栽种乔木或灌木时,不得因挖掘种植土而伤害排水层和防水层;施工铺设预埋水电通讯管线须在防水层上,不得损坏防水层。 屋面堆筑假山、水池、花架、花台、景石、水电管线等均不得打开和破坏原屋面防水层。

6.5 防水层

6.5.1 屋顶绿化防水层应根据设计的防水材料性能特点采用相应的工法施工。当选用卷材防水时,耐根穿刺防水层应放在普通卷材防水层上面,并应采用热熔法施工,确保两者粘结牢固;耐根穿刺防水卷材与普通防水材料不能复合时,可空铺施工。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GB50345有关要求。防水层应向种植池、花台及屋面设施延伸,泛水应至少高出种植土150mm。

6.5.2 屋顶绿化施工宜在春秋季节进行,严禁在雨天、雪天、大风(五级以上)和高温等不利气候条件下施工。

6.6 排(蓄)水层

6.6.1 排(蓄)水层施工须与排水系统连通,保证排水畅通。

6.6.2 不同排(蓄)水板应采用相应的施工工艺。采用轻质陶粒作排水层应平整,厚度一致。

6.7 过滤层

过滤层铺设应平整无皱折,施工接缝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并向种植池、花台、设施延伸至基质高度。

6.8 细部构造

细部构造如屋面檐口、女儿墙、变形缝、泛水、水落口、穿过结构层的管线以及园路设计等,是保证防水工程质量的重点。应根据设计规定及JGJ155-2007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在施工前由专业防水公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6.9 植物固定

植物种植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种植高于2m的植物需采取防风固定技术,主要包括地上支撑法和地下固定法,具体可参照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

6.10 防水检测

屋面坡度小于5度的绿化屋面必须进行二次蓄水检验。第一次在防水层竣工后进行,第二次在苗木种植前,每次蓄水时间为48h,第一次蓄水深度宜为100mm。屋面坡度大于5度的绿化屋面应进行持续3h淋水检验。

6.11 按照设计屋面荷载要求选择临时物体堆放点,并作好防护措施。

6.12 施工应选择不影响周围居民作息的时间进行;施工期间禁止随意丢弃杂物、枯枝及施工垃圾、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倾倒污水、制剂,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6.13 种植屋面防水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专业施工资质,施工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 屋顶绿化养护

7.1 灌溉

7.1.1 应根据植物习性和选用的灌溉设施及气候环境变化等条件,适时适量进行灌溉,以保障植物正常的生长和发育。

7.1.2 必须保持灌溉设施性能良好,接口处严禁滴、渗、漏现象发生;保证排水管道畅通。

7.1.3 浇灌喷洒不应超过种植边界,不应超过屋面女儿墙的高度,灌溉后,应及时关闭浇灌设施。

7.2 修剪

屋顶植物修剪必须严格控制植物高度、疏密度,保持适宜根冠比及水分养分平衡,保证屋顶绿化的安全性。

7.3 有害生物控制

7.3.1 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系统控制和全过程监测办法。

7.3.2 采用植物保护监测和生态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使用无公害、无污染或低污染的病虫防治药剂。

7.3.3 发现入侵性有害植物,宜采用手工拔除等有效方式清除。

7.4 防寒

冬季必须采取防寒保护措施,保证植物及灌溉设施安全越冬。

7.5 防台

防台期间要加强排水孔、支撑设施等检查,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加固措施,台风过后要及时进行养护补救工作,排除台风期间引起的安全隐患。

7.6 施肥

可采取控水控肥措施或生长抑制技术,控制植物生长,以便降低建筑荷载和养护成本。

7.7 设施维护

7.7.1 应定期检查屋顶给排水系统的通畅情况,及时清理枯枝落叶,防止排水口堵塞。

7.7.2 应定期检查屋顶绿化园林小品及公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7.7.3 应经常检查树木固定措施和周边护拦,防止脱落和损坏。

7.8 养护作业

7.8.1 应遵守养护作业安全文明规定,选择不影响周围居民作息的时间进行。

7.8.2 作业前须告知有关单位并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和进场准备。

7.8.3 作业中不得乱丢枯枝、垃圾;乱堆杂物;乱溅乱喷水和药剂。

7.8.4 作业完工应做好现场清理,作好养护台帐记录。

7.8.5 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资质,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8 屋顶绿化质量验收

8.1 种植屋面质量验收

8.1.1 种植屋面质量验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主要是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隔离过滤层等的质量验收。

8.1.1.1 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材料的施工质量。种植屋面质量验收应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不小于10m2;接缝处防水应每0.5m抽查一处,每处50mm,且不得少于3处。

8.1.1.2 排(蓄)水材料的主要物理性能,排蓄水能力测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8.1.1.3 隔离过滤材料的主要物理性能,隔离过滤效果测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8.1.1.4 细部构造部位应全面进行检查。

8.1.2 种植屋面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记录并归档。

8.1.2.1 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会审记录,工程施工合同;

8.1.2.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1.2.3 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8.1.2.4 蓄水或淋水检验记录;

8.1.2.5 竣工验收报告;

8.1.2.6 其他质量记录。

8.2 种植工程质量验收

8.2.1 植被层及有关绿化工程质量应符合CJJ/T82-8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种植土和植被层均应按其规格、质量进行检验、验收。

8.2.2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

8.2.2.1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

8.2.2.2 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8.2.2.3 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文件;

8.2.2.4 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上海地区屋顶绿化植物种类推荐表

 

植物类型

推荐植物

乔木、小乔木、大灌木

朴树、丝棉木、女贞、枣树、罗汉松、盘槐、苏铁、五针松、棕榈、无患子(控高)、栾树(控高)、枇杷、杨梅、樱花(控高)、红叶李、木瓜海棠、桔子、青枫、紫薇、桂花、红枫、花石榴、椤木石楠、桃树、垂丝海棠、含笑、珊瑚、石楠

小灌木

矮生紫薇、胡颓子、木槿、山茶、紫荆、茶梅、朝鲜栀子、八角金盘、八仙花、夹竹桃、黄杨类、杜鹃类、风尾兰、龟甲冬青、海桐、红花檵木、火棘、金叶女贞、锦带类、蜡梅、小龙柏、南天竹、溲疏、蚊母、构骨、小叶女贞、茉莉、绣线菊类、紫叶小檗

草本

景天类(佛甲草等)、美人蕉、葱兰、凤仙花、菊花、萱草、丝带草等

藤本

葡萄、爬山虎、五叶地锦、紫藤、常春藤、凌霄、木香、霹雳、西番莲、油麻藤、鸡血藤、南蛇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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