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非洲菊》标准——种苗
前 言
为确保非洲菊的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DB33O481/T 021—2003《非洲菊》标准。
分为三部分:
——第1部分:种苗
——第2部分:栽培技术规程
——第3部分:切花质量标准
本部分编写格式依据GB/T1.1—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本部分由海宁市农业经济局提出。
本部分由海宁市农业经济局、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国林、潘其昌、陆成松。
非洲菊 第1部分 种 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洲菊种苗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一年生苗(以下简称苗)。
2 要求
2.1 种苗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2 苗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单位:cm
|
级别 |
地径(cm) |
叶片数(张) |
根系 |
其他 |
|
一级 |
0.7 |
≥6 |
完整新鲜 |
无病虫害 |
|
二级 |
≥0.5 |
≥5 |
完整新鲜 |
无病虫害 |
|
三级 |
≥0.3 |
≥3 |
完整新鲜 |
无病虫害 |
3 试验方法
3.1 地径
3.1.1 以苗茎与泥面相交处的苗直径处为检测点,用最小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和特制的卡尺进行测量。
3.1.2 将被测的样品逐株实测,将数值统计到记录表中。
3.2 叶片、根系、病虫害
用目测法,并将检测结果逐株予以记录。
4 检验规则
4.1 组批
以相同自然条件、方法进行培育的同一苗圃、同一等级、同一天起苗的苗为一批。
4.2 抽样方法
4.2.1 起苗后苗质量检测要在一个组批内进行,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按表2规则抽样。
表 2
|
苗株数 |
检测株数 |
|
500~1000 |
50 |
|
1001~10000 |
100 |
|
10001~50000 |
250 |
|
50001~100000 |
350 |
|
50001~100000 |
500 |
|
500001以上 |
750 |
4.2.2 成批苗先抽样葙,再在每个样葙内各抽10株;不成葙苗木直接抽取样株。
4.3 组批质量判定
判定时,样本苗有一项不合格就判为不合格。根据检验结果,计算出样本中的合格率与不合格率,不合格率≤10%,判该批为合格,不合格率>10%,判为不合格。
不合格的苗,作为降级处理或重新分级后检验,重新分级后按4.2.1条款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4.4 合格证颁发
生产单位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应由本单位的质检部门核发合格证书,严禁不合格产品或低一级产品作高一级产品出圃销售。
5 包装、标志、标签、运输。
5.1 包装
外运苗,以穴盘和纸箱装,并保持根部湿润。
5.2 标志 标签
每葙苗应挂有标签(可与合格证二合为一)。标签标明:品种、生产单位名称、等级、数量、批号、出圃日期、标准号等。
5.3 运输
5.3.1 苗装车时,不能堆压过紧,堆放过高。防止发热。
5.3.2 装车后及时启运,并采取防风、防晒、防淋措施。
5.3.3 跨县调运的苗,在运输前应经过检疫并附检疫证书。
6 育苗技术要求
6.1 组织培养
苗种应来自优株母本,利用非洲菊的基尖或花托,离体培养获得试管苗,再培养成大苗。
6.2 分株繁殖
3—5月份,挑选健壮的非洲菊,用锋利刀具切割母株,分成几株根芽完整的种苗,种时切掉叶片的三分之一,剪掉老化变褐变黑根系和锈根,适当剪去根尖。此育苗法母本用大田里栽培过1—2年的非洲菊,苗种成本轻,第一年长得快,经济寿命短,较少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