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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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资格标准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14-11-06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功用行业工程设计资格标准》和《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结合武汉的实际,制定《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资格标准》。 一、甲级 (一)具有15年以上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经历,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套,在本行业和社会有较高的信誉。 (二)曾承担过面积10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工程技术人员总数在35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6人。 (四)有专业技术特长,具有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近5年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优秀规划设计奖。 (五)参加过国家、行业、地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 (六)具有一定科技力量和比较先进的技术设备,近五年 内有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七)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合格综合管理能力;持有省、部级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合格证书。 二、乙级 (一)具有10年以上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经历,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套,在本行业和社会有较高的信誉。 (二)曾承担过面积10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工程技术人员总数在2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3人。 (四)有一定的技术特长,有相应的技术设备,近5年有1个以上项目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优秀规划设计奖。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综合管理能力;持有省、部级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合格证书。 三、丙级 (一)具有5年以上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资历,专业人员基本配套。 (二)曾承担过面积10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工程技术人员总数在1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1人。 (四)有一定的技术水平,有必要的技术设备,规划设计成果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综合管理能力;持有省、部级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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