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收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公园门票和军车临时停车费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京政办发〔1996〕1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收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公园门票和军车临时停车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拥军工作,加强首都军政军民团结,市政
府决定,对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进入颐和园等11个公园和
军车在北京站等5个机动车收费停车场临时停车实行免费
优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所属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景山公园、
中山公园、香山公园、陶然亭公园、双秀公园、紫竹院公园、
玉渊潭公园和劳动人民文化宫等11个公园,对凭本人军
(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免收
公园入园门票(不含园中园,凡举办特殊性的大型游园活动
除外)。
二、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和北京首都
国际机场等5处机动车收费停车场,对挂有军车牌照、武警
牌照的车辆免收临时停车费。
三、本通知自 1996年3月 15日起实行。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民政双拥工作收费通知
抄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
市委办公厅、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
公厅,北京卫戍区,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
院、检察分院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9 9 6年2月 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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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2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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