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蓝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冀建法〔2012〕730号
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综合执法局、公用局),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园林局:
《河北省城市蓝线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8日第四次厅常务会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北省城市蓝线管理规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