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和街道的通知
发布机构:石家庄市园林局
石园〔2007〕81号
各县(市)、区建设(公用、城管)局,高新区园林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单位庭院、居住区和街道绿化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在年初提出的“把县城做美”的要求,组织做好全市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街道和市级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绿化样板街道的评选申报工作,提高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园林县(市)城工作,根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07]200号)精神和今年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总体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园林部门和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本年度的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街道创建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落实责任,并加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二、各县(市)、区、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对照省、市级达标标准进行严格自查和初评,认真组织填写相关申报表。
三、要求2007年6月2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报市园林局绿化处。市园林局将于7月初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和验收。经验收符合市级创建标准的,将授予“市级花园式单位”、“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园林绿化样板街道”称号;达到省级创建标准的,将上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将于8~9月份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1.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标准
2.河北省园林式绿化样板街道评选标准
3.石家庄市花园式单位评选标准
4.石家庄市园林式居住区评选标准
5.石家庄市园林绿化样板街道评选标准
6.省、市级创建申报表
7.2007年度石家庄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任务分配表
二OO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