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签章使用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机构:石家庄市园林局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1日
石园〔2007〕141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二环路管理处,滹沱河开发整治办公室,裕华区土地城建开发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
为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签章使用的规定》,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九月五日
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签章使用的规定
为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实际,现对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批(审查)文件签字、用章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签字的规定
(一)勘察报告、设计说明书
勘察报告、设计说明书均须具备扉页即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签字页。当设计说明书和投资概算说明书或预算书分别装订时,须分别具有扉页。
扉页须包括企业法人、总工程师、总建筑师(限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和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名字、职称、注册情况,名字须同时打印和手签。
(二)图纸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均须具备图签。图签须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号、图别、图号、日期、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审核校对等栏目,人员名字须手签;其中园林建筑工程(不含小型园林建筑)设计图纸签字栏中必须由注册建筑师(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注册结构师(结构专业负责人)本人签字。
勘察报告勘探点平面位置图等图纸图签参照上条执行。
二、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用章的规定
(一)工程勘察文件
1、勘察报告封面加盖工程勘察单位行政章。
2、勘察报告扉页加盖勘察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
3、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加盖单位行政章和出图专用章。
(二)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文件
1、设计文件封面加盖工程设计单位行政章。当设计说明书、投资概算书(或预算书)、设计图纸分别装订时,均须分别加盖单位行政章。
2、所有设计图纸均需加盖出图专用章。
3、园林建筑(小型园林建筑小品除外)工程的建筑平、立、剖面图需加盖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基础和主体结构图需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其他专业图纸应加盖相应的专业注册师执业专用章。
三、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用章的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应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经审批合格并逐级会签后,其园林规划平面图,园林绿化种植平面图、苗木清单和园林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加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图章。各县(市)园林绿化工程审批图章管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定。
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审查机构应当在全套施工图(包括审查的设计变更文件)的每一张图纸上按照规定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印章、专业审查人员资格章。
勘察设计文件应使用勘察设计资质审批部门监制、发放的专用章。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审批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用章的真实性存疑时,可要求相关单位、人员出具其资质、资格和签字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