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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保护和继承优秀建筑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和中原文化,促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规定,经过申报、评选,省政府决定登封市颍阳镇等13个乡镇为河南省第六批历史文化名镇、郑州市上街区方顶村等22个村为河南省第六批历史文化名村。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省辖市、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和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采取严格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乱拆乱建和盲目开发,杜绝违反保护规划的行为,有效保存和延续文化遗产的真实历史信息和独特价值,切实保护和利用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要依法对全省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有效监督。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附件:河南省第六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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