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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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14-12-18

发文单位:海南省建设厅

文  号:琼建城[2008]83号

发布日期:2008-4-28

执行日期:2008-4-28

各市、县、自治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2007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省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年新增绿地面积728公顷,绿地率增加1.73%,绿化覆盖率增加1.98%.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也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保亭县在2007年先后获得了“省级园林县城”和“国家园林县城”称号,城市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全省建成区园林绿化总量不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绿地布局结构不合理;建设资金不足;绿化用地和绿化成果得不到保证等等。

  城镇园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是贯彻生态立省战略,实现绿色城镇目标的重大举措,是转变城市建设模式,发挥竞争优势的正确选择。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城镇园林绿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高于35%的市县,如海口、三亚、保亭、儋州、五指山、琼海、文昌、东方。每年除了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应提高1个百分点外,还应该打造园林精品工程,突出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提高园林绿化档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低于35%的市县,如万宁、定安、屯昌、昌江、白沙、琼中、澄迈、临高、乐东、陵水、洋浦,要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提高绿量。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低于20%的市县如澄迈、临高、乐东、陵水,琼中,每年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应提高3个百分点;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低于35%大于20%的市县,如万宁、定安、屯昌、昌江、白沙、洋浦,每年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应提高2个百分点。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园林绿化任务考核制度。各市县要把城市(县城)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本市县每年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对园林绿化指标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绿化目标责任状,把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把园林绿化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从而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三、全面推进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绿线管制制度。各市县要加快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科学划定城镇园林绿化用地面积,切实保证城镇园林绿化用地的供应,尽快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并建立健全绿线管制制度,严格依据规划实施各类建设,禁止随意更改规划和挤占绿地。2008年底前,各市县要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到2010年底前,各市县完成城镇绿线划定工作并建立起绿色图章审查制度。

  四、进一步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投入。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园林绿化发展现状,制定每年度园林绿化的建设目标,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安排相当比例用于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并根据本地现有绿地面积和树木数量,按照园林绿化养护定额,将城镇绿化养护管理经费纳入经常性财政预算,保证基本工作的正常进行,从而,保证城镇绿化在数量上稳步增加、质量上稳步提高。

  五、结合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各市县要结合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在环境整治中的景观效果。加大对城镇绿地的投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改善景观效果,提升城镇形象。尤其是要加大城镇中心区绿化建设,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受百姓欢迎的街头绿地或小型公园项目,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六、大力推行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通过出台立体绿化按照一定比例折算绿地率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推行在屋顶、桥梁、围墙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地方进行立体绿化,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张绿化的有效面积,提升绿量,改善环境。

  七、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表现之一,这在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更显必要。在进行园林绿化建设时,一要充分利用自然河流、湖泊、坡地、林地营造城镇绿地,尽量利用原有良好的地形、植被,减少客土使用,大量使用客土造景,既不生态,也不经济。二要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多栽乡土树种,多种乔木,增加树荫方便群众出行,免受烈日照射之苦,要适当降低草坪比例,充分利用有限土地资源实现绿地生态效益最大化,对现有草坪面积过大的绿地,要合理补植乔灌木和地被植物。

  八、加强城市公园建设。公园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性事业,也是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到公园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城市公园投入,多在城区建设公园,为市民的娱乐休闲生活创造更多更好的去处。目前城区尚没有公园的屯昌县、白沙县、乐东县,应在2008年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

  九、争创省级、国家级园林城镇。实践证明,园林城镇创建活动对于城镇园林绿化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园林城镇”的称号提升城镇生态环境品牌,凸显生态环境优势,促进旅游、房地产等行业的发展,各市县要积极创建园林城镇活动,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以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镇活动为抓手,全面提高我省城镇园林绿化水平,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海南省建设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海南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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