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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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09-09-1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林业建设,使造林绿化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的新山西,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

  造林绿化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发挥着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作用。加快推进造林绿化,是解决当前我省生态脆弱、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快推进造林绿化,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推动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必须明确目标、把握重点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造林绿化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同步推进,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创新体制机制,增强造林绿化活力,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要科学编制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每年全省要完成营造林任务400万亩以上,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26%。

  根据以上要求和任务目标,加快推进造林绿化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一)政府推动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关系。必须充分发挥各地人民政府的推动作用,同时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好、发挥好全社会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二)造林与管林护林的关系。要在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栽植的同时,加强造林成果管护,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努力做到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认真组织实施《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省人民政府令210号),做到山封得住、牧禁的牢。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三)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同步推进,要按照社会大发动、城乡大绿化的思路推进造林绿化,体现特色,凸显亮点。

  (四)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造林绿化既要充分发挥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又要充分体现林业的经济和社会功能。要根据立地条件,合理规划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林,培育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造林绿化成果。

  三、突出抓好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

  (一)大力度推进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主要是搞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和太行山绿化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按照要求加大建设力度,加快组织实施。

  (二)全方位实施全省十大造林绿化工程。加快推进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厂矿区绿化、环城绿化、城市绿化、汾河流域绿化、石太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绿化、平原林业和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等“十大工程”。当前,尤其要抓好水源地绿化、重要风景名胜旅游区绿化、重点道路两旁绿化、主要河流两侧绿化。

  (三)高标准抓好“2+10”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包括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与保护、太原西山地区综合治理、大同市口泉矿区、朔州市桑干河、忻州市南云中河、阳泉市桃河、晋中市潇河、吕梁市三川河、长治市浊漳河、晋城市丹河、临汾市塔儿山和二峰山、运城市盐湖等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重点搞好护岸林带、荒山绿化等植被恢复建设。

  (四)下力气搞好以干果经济林为重点的富民工程。加快推进以红枣、核桃、仁用杏、柿子、花椒为主的五大干果经济林基地建设,全省每年新发展70-80万亩,到2015年干果经济林总面积发展到1800万亩以上,力争实现农村人均一亩干果经济林的目标。

  四、不断增加造林绿化的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造林绿化经费要纳入各地财政年度预算。各地财政对林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扩大生态转移支付的规模和范围,积极引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大造林绿化资金投入。继续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全省造林绿化。市、县财政在城市建设维护费中要保证一定比例用于城市绿化。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国有林区、林场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卫生院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同级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

  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晋发〔2005〕9号)要求,加快建立市、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按照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各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煤炭企业要从吨煤10元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中,划出20%-30%重点用于本企业矿区造林绿化。其他资源型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都要从经营利润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造林绿化。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团体投资造林绿化。大力发展碳汇林业。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无故不履行义务植树任务的18岁以上公民和没有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绿化费。

  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大力发展对林业的小额贷款。创新林业信贷担保方式,建立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开展森林资源财产保险业务,提高林业从业人员和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积极创新造林绿化的体制机制

  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晋发〔2008〕24号)的要求,各地要积极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积极推行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布局集中、投资有保障的造林绿化工程,要按照工程管理的办法,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凡实行招投标的造林绿化工程,要加强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兑付要与造林保存率挂钩。工程完成后,当地政府要组建专门队伍进行管护。

  大力发展民营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个体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造林绿化,大力培育和扶持民营造林大户。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政策、资金、工程安排上,对林权到户的农民给予支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一体化的推进,移民搬迁步伐加快,要不失时机地大力发展生态庄园经济,利用闲置资产,绿化废弃山地。

  逐步完善以煤(矿)补林机制。要大力推行“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积极引导和组织资源型企业特别是煤炭企业,以出资或承包荒山绿化的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对因资源开采形成的塌陷土地、矸石山要加快绿化。各地根据造林绿化的需要,可以划定区域,由资源型企业限期绿化。

  六、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将把造林绿化情况作为考核各地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造林绿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投入到位。要严格实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行政首长是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

  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为造林绿化提供资金支持,林业部门要搞好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服务,城建、铁路、交通、煤炭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行业绿化,各级绿化委员会要组织机关、厂矿、部队、学校等搞好辖区绿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

  强化队伍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森林公安体系,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落实编制人员,保障经费来源,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林业战线上的广大干部和科技人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开创林业建设的新局面。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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