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廉政责任书的通知
关于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廉政责任书的通知
建办监[2002]2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确保工程质量,决定从2002年5月1日起,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廉政责任书》制度。现将《廉政责任书》范本推荐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工作,并注意总结经验。对推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报告我们。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