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2026年10月17日 星期六
首页
学会介绍
学会简介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大事记历届理事会分支机构
学会活动
通知学会工作课题研究职业技能分支机构地方学协会编辑出版
政策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政策解读其他
团体标准
提案征集立项启动意见征集审查发布解读宣贯培训科研团标名录
科学普及
学术声音科普文章理论研究专题研究 科创前沿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
科技服务
科技志愿服务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帮扶
会员服务
入会须知会费缴纳会员风采会员登录会员申请学会简讯信息公开
党建强会
党建活动
国内会议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年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其他会议分支机构
国际交流
IFLA 中日韩
English
About CHSLANewsPublicationsContact
联系我们

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14-11-17
来源:天津政务网 (1990年12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根据1998年1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发布) 第一条 为建设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内中心区及环城四区建制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责任单位),均应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并制止乱泼乱倒、乱扔乱弃及随地吐痰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制止损坏绿化设施和占用、污染绿地的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制止和纠正乱搭乱圈、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立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 门前三包责任地段的范围,由单位门前至人行道的侧(缘)石,两侧起止点由责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 第四条 责任单位应根据责任地段范围的大小,单独或联合设置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 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须经街道办事处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执行任务,并佩戴区政府统一制发的标志。 第五条 对在责任地段内随地吐痰、乱扔乱弃的,由市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劝阻制止,并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条 对落实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市、区和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 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到责任目标的责任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处50元至100元罚款。 第八条 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九条 本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我们
Fax:86-010-88082100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7001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小程序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公众号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视频号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京ICP备06071860号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