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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应建立价格保护机制避免商家虚抬价格

  • 电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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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11-27

 

电商平台应建立价格保护机制避免商家虚抬价格

 (网经社讯)摘要:日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在接受《新快报》记者就“双11消费问题”采访时认为,

1、商家依旧玩起“先涨后降”的套路,部分借促销表面让利实则清库存,甚至出售质量较差的商品,对于这种屡试不爽的消费套路,消费者除了做好平时的功课,进行平时与双11期间的比价,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反馈,各地工商、质检、消协等监管部门一直对此高度关注。另外,还建议电商平台建立相应的价格保护机制,避免商家虚抬价格。

2、种草笔记、视频直播均属于‘网红带货’的范畴,它们作为互联网宣传的新业态受到消费者的追崇,但平台在内容审核机制、监管管理上还不够完善,出现了直播数据造假、虚假广告、三无产品等问题。”蒙慧欣表示,如何鉴定主播是虚假宣传还是“言语浮夸”也是问题,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乱象。

3、由于商品质量不过关,付款方式多通过微信等方式私下交易,再加上部分直播商家出售伪劣商品后便将其下架等因素,一旦产生消费纠纷,很可能陷入维权难的困境。

4、“好评返现”实质上是电子商户通过货币返现对消费者进行交易贿赂,诱导消费者主体对产品和卖方的交易行为做出非客观评价行为。这一行为严重侵害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不仅破坏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公平交易规则,更破坏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诚信规则和诚信文化。建议消费者勿贪一时之利益,坚决对此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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