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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网售食品需明示许可证编号

  • 电商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5-10-19

2015.10.19 07:42:11 来源: TechWeb.com.cn 作者:阿茹汗

 

【TechWeb报道】10月19日消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要求网售食品必须明示《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证》编号和《营业执照》编号。

外卖图

北京市发布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网售食品需明示许可证编号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食品销售经营者在实体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供许可机关核审。

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无店铺食品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提交网店主页的展示图,展示图上应当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和《营业执照》编号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

无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食品的场所,贮存场所视同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供许可机关核审。

据了解,此前不断有媒体报道称,外卖平台中公开的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有的时间已经过期,有的经营地址不一致,甚至有三公里内十家店铺使用同一个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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