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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要求品牌商二选一代表建议加大垄断惩罚力度

  • 电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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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3-14

 

电商要求品牌商二选一 代表建议加大垄断惩罚力度

来源:法制日报

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代表日前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特别是超级电商平台品牌封锁行为的监管。

近年来,互联网电商竞争日趋白热化,代表性事件就是“二选一”之争,即某超级电商平台要求提供商品的品牌商选择站队,非此即彼,以牺牲商家利益为手段,排挤其他电商平台,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品牌封锁行为制约了互联网品牌商做大做强,不利于互联网行业形成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也严重危害消费者自由选择、公平交易等权益,制约上游品牌商最终危害到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

阎建国分析说,“二选一”等品牌封锁行为愈演愈烈,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的反垄断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尚存不足,而与之相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有缺陷,造成在“二选一”问题上法律很难启用;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和治理能力,从而变相纵容了这种滥用行为;超级电商平台的“品牌封锁”行为单靠市场无法对其进行切割,已非某一个商业主体就能与其抗衡,需要国家进行有效监管。

阎建国建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应加大对超级电商平台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认定、检查和处罚力度,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严肃查处互联网电商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行为;推动电商平台更开放,算法更透明,形成开放式的协同治理机制,让业界、社会、政府等利益相关方成为电商平台治理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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