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节能协会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会务公开入会须知
信息中心
协会要闻公告通知图片新闻节能信息
能耗标准
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国家能源基础标准浙江能耗限额标准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省级政策本市政策
节能知识
节能术语节能管理工业节能常识资源综合利用
节能节水认证
机构与政策认证流程认证范围认证公告
节能案例
中央空调电机系统 绿色照明余热,余冷回收 蓄冷,蓄热冷凝水,中水回用其他

工信部将采取三条举措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 宁波市节能协会
  • 浏览量:5
  • 发布时间: 2017-08-18

        7月19-21日、26-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分别在江苏南京、新疆五家渠组织召开部分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传达了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峰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上的讲话,总结了2016年工作情况以及2017年工作方案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交流了各地经验做法;同时分析了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研讨了下一步工作实施路径。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充分认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搭建相适应的工作推进模式,选准作用方式,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

 

  会议认为,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胆实践,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局。下一步,要实现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实现界定标准由主要依靠装备规模、工艺技术标准,向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转变;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

 

  会议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坚定不移推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强化省级政府的领导机制,履行好总牵头职责,抓好方案制定和落实,构建职责清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运用新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和惩戒约束,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实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原材料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及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代表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工信部产业政策司)

首页|
协会概况|
信息中心|
能耗标准|
政策法规|
节能知识|
节能节水认证|
节能案例
Tel:0574-88369637;15058892379

宁波市节能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140193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