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节能失信”要上“黑名单”,快来了解一下!
为加快推进我省节能失信行为的认定与惩戒,强化节能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浙江实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浙江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文如下。






来源:宁波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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