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会召开《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评奖工作办法》座谈会
学会召开《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评奖工作办法》座谈会
为 规范学会内部的评奖工作,更好地为会员服务,学会准备对原有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评奖工作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为此,于2013年2月4日在学会召开了座谈会。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秀晨、副理事长王向荣和学会有关领导及相关分支机构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就奖项名称、参评资格、评奖程序、评奖机构、评奖费用和权属、实施细则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讨论。在听取与会的各位领导的意见后,学会秘书处将结合目前评奖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原办法进行修改,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