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景园学字[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
日前中国科协下发了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 59号)。经研究,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根据中国科协通知要求,拟向中国科协提名两名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1)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2)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六)学会提名的候选人须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个人会员。
二、提名程序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可进行自主申报。学会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公示,本着择优推荐原则确定两名候选人,报送中国科协。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2年2月20日前,登录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根据要求注册并登录,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和有关附件等材料。申报推荐码请联系学会秘书处获得。
附件材料只需要在系统中上传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要求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原件一式6份。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4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4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4、附件材料一式1份(装订成册)。
四、材料报送、评审和提交
电子材料报送
2022年1月18日 -2月20日
学会评审公示
2022年2月21日-3月5日
纸质材料报送
2022年3月6日-3月15日
电子版材料在系统中填报,上传成功后,材料不能更改。纸质版材料请邮寄至学会秘书处。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下载打印《提名表》,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须保持一致。
注:仅学会评审通过的候选人需报送纸质材料,未通过评审的不须报送纸质材料。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罗正时、刘艳梅
联系电话:010-8808319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建筑文化中心C座7002室。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doc
附件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