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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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2023年“第二届全国盆景师职业技能竞赛”和“花艺环境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推荐裁判组专家的通知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23-08-15

各有关单位: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将分别于2023年9月下旬和10月中旬,共同在合肥市举办“第二届全国盆景师职业技能竞赛”,在开封市举办“全国花艺环境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为确保竞赛公平、公正,现面向全国招募竞赛裁判。各省(区)市风景园林和盆景行业组织可向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分别推荐1至2名盆景专家和1至2名花艺环境设计专家。各省推荐的专家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推荐的专家经组委会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裁判专家库,将采用抽签或投票方式从中选取最终裁判员。

  一、盆景裁判被推荐人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被推荐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纪,诚实守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参与裁判工作。

  (二)被推荐者盆景艺术专业条件(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被评为中国盆景艺术大师

  2、有国家级盆景大展评委经历

  3、国家级盆景大赛裁判经历。

  4、有盆景著作并且本人盆景作品在国家级展览上获得金奖

  (三)被推荐者身体健康,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评审工作,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花艺环境设计裁判被推荐人基本条件

  (一)被推荐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纪,诚实守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参与裁判工作。

  (二)被推荐者专业技术条件(2、3、4、5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风景园林或者园艺类高级工程师(含)或者副教授(含)以上职称

  2、有花艺环境设计方面的著作(或者在《中国园林》 《风景园林》或者其他国家级正式期刊上刊发花艺环境设计类文章)

  3、本人作品在国家级花艺环境类展览或者竞赛中获得金奖

  4、曾经担任全国性花艺环境类展览或者竞赛的评委

  5、主持过党和国家重大活动花卉布置工程设计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评审工作。

  各单位在推荐人员时,须按照推荐表附上被推荐者行业简历以及各项证明材料,并加盖省级风景园林行业组织(盆景可以省级盆景协会、省级盆景分会)公章。

  推荐材料可以纸质邮寄,也可发送电子扫描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盆景裁判联系人:蒲云蓉 18610166408  

  花艺裁判联系人:韦  嘉 010-88084046

  电子邮箱:chsla@vip.sina.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3号建筑文化中心C座7002室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秘书处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第二届全国盆景职业技能竞赛裁判推荐表.docx  
附件2:全国花艺环境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裁判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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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86-010-88082100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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