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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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日系列活动通知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09-11-06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响应科协的倡导,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日,每年11月25日所在的星期定为会员日活动周。2009年首届会员日活动周即将拉开帷幕,欢迎广大会员及风景园林工作者广泛参与。本次活动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主办,各分支机构及地方学会参与承办。活动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合作与交流”
  为会员建立“合作与交流”的平台是本会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包括单位会员之间、个人与单位会员之间以及个人会员之间等。如何为不同供需的单位会员之间搭建桥梁?如何在用人单位与人才之间实现沟通?又如何为不同工作性质的个人会员建立交流空间?本次活动周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系列活动。

二、 活动周时间
  2009年11月23—29日 

三、系列活动安排:
3.1 单位会员沙龙
  详见背面附件。
3.2 各分支机构及地方学会系列活动
  本会各分支机构及地方学会在会员周期间,将根据情况开展利于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学会之间交流与合作的活动,本会会员可自愿参加,具体活动安排将在本会网站逐步公布。
3.3 个人会员建言献策将赠送会期
   在活动周期间为本会提供有效建议的本会会员,可获赠3个月会期。建议应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对本会如何为会员提供更好的“合作与交流”平台建言献策。请将建议直接以email方式发送至本会邮箱(chsla@vip.sina.com),将邮件名命名为“会员日建言献策”,并在邮件中注明您的姓名与会员登记号(注意:未按要求命名邮件或未提供姓名及会员登记号者无法给予优惠统计)。
3.4 活动周入会将赠送会期
   在活动周期间申请入会者,可直接获赠3个月会期。入会流程详见学会网站www.chsla.org.cn。
3.5 原有会员普查登记建档将赠送会期
  为加强本会会员管理信息化程度,拟对2009年2月前经地方学会介绍加入本会的原有会员,进行普查登记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符合条件的原有会员在活动周期间填写“原有会员登记表”并进行网上信息登记者,可立即获赠3个月会期。

四、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10-88082568转8062或8065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秘书处
  电子邮箱:chsla@vip.sina.com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风景园林学会秘书处所有。

  附件:单位会员沙龙活动安排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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