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2026年10月18日 星期日
首页
学会介绍
学会简介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大事记历届理事会分支机构
学会活动
通知学会工作课题研究职业技能分支机构地方学协会编辑出版
政策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政策解读其他
团体标准
提案征集立项启动意见征集审查发布解读宣贯培训科研团标名录
科学普及
学术声音科普文章理论研究专题研究 科创前沿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
科技服务
科技志愿服务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帮扶
会员服务
入会须知会费缴纳会员风采会员登录会员申请学会简讯信息公开
党建强会
党建活动
国内会议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年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其他会议分支机构
国际交流
IFLA 中日韩
English
About CHSLANewsPublicationsContact
联系我们

开展2016年度“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16-03-23

 

景园学字[2016]第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有关开展科技评奖的精神,遵照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本会会员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和园林古建施工的理论研究,创新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推广新材料的应用,大力提倡四节一环保(既节材、节水、节地、节能与环境保护)工程,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施工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应有贡献,应会员单位要求,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在总结前十届评优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定于2016年继续在本会会员单位间开展“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为把评选活动办得更好,现将修订后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参评资格、申报要求和申报表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上公布,凡自愿参加评选活动的会员单位均可登陆学会网站(http://www.chsla.org.cn),在网站首页的“通知通告”栏的表彰评优中查看与下载,并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申报内容和格式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准备工程的申报材料,填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

一、参评资格

  1、凡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按期缴纳会费的正式会员单位均可申报。如为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应全部为本会正式会员单位。

  2、申报工程应为已验收合格,满1年管护期以上,竣工3年以内(2013.3-2015.6),未发生质量问题的新建项目。

    3、2016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包括“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和“优秀园林古建工程奖”。“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项目,要求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新建项目;“优秀园林古建工程奖”项目,要求新建或维修的古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凡有施工新技术、工艺创新和成功运用新材料并在景观效果、施工质量、节能减排、经济效益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优先入选。

    5、参评项目需是在中国境内完成的项目,境外项目暂不参加评选。

    6、每个会员单位提交一个项目参评,但具有国家一级施工资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单位允许申报二个项目参评,过20亿元的单位允许申报三个项目参评,但须提供国家一级施工资质复印件和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进入2015年度全国城市园林绿化50强的企业无须再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7、凡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开展省评优(杯)活动的,会员单位所申报项目须是获得金奖(省级最高奖项)的项目。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省级学、协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未参加评优活动的项目不得申报。

    8、凡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开展评优活动的,会员单位经省级学、协会推荐,可择优申报。

    9、申报项目在申报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会、协会推荐栏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会、协会填写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还未成立省级学会、协会的地区,由省级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

二、申报办法

  1、参评单位请填写2016年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监制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新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旧表无效。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寄至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申报表的电子版可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www.chsla.org.cn)下载,旧表无效,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报单位必须按填写说明逐页逐项填写,如有漏填、未按要求填写,则视为无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与其它资料分开装订);

  (2)申报材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3)施工合同书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

  (4)工程平面图、种植图和竣工图(如图纸太多,可提供重要节点部位的图纸)各一张;

    (5)工程概况介绍,重点说明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重点和难点;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以图文结合形式详细说明;

  (7)反映工程概貌和工程特点(如工程重点部位、植物景观、园林小品、水景等)的彩色照片(规格6吋、1000万像素以上)20张(在照片背面编号,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注:第(5)~(7)项均须提供电子版(光盘)。

    2、申报单位必须按《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表内栏目要求逐栏填写,加盖公章栏须签署评价意见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一致。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以上申报材料的打印稿,统一为A4规格,提交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册、光盘须与《申报表》一起于2016年4月30日前提交至评选办公室。

四、其他

  1、有关评奖的具体细节、变更通知和评选结果,请参阅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http://www.chsla.org.cn)“通知通告”栏目中的表彰评优版块。

   2、所有参评者均被视为承认本通知的所有要求。

   3、本次评奖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所有。

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建部北配楼204室

邮 编:100835

联 系 人:谢静、李丹

电 话:010-58933458

手 机:13683356021、13522531030

E-Mail:yuanlinxuehui@163.com

学会网址:www.chsla.org.cn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抄送:常务理事


1、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细则.doc  
2、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doc  
3、优秀园林工程评奖通知红头文件.pdf  
联系我们
Fax:86-010-88082100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7001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小程序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公众号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视频号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京ICP备06071860号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