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宁波市节能降耗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市级主要涉能部门,有关重点用能企业(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新的严峻挑战:一是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市GDP、规上工业增加值的增长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稳增长和提质增效将是工作的主旋律;二是重型化的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较长的过程,中金石化、中海油等一批高耗能重点企业(项目)的投产(达产),将对节能目标完成带来较大的压力;三是电力供需出现拐点,电力供应能力将大于需求,有序用电的刚性限制措施将弱化;四是大气质量要求进一步严格,特别是今年G20峰会在杭州召开,将对存在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停产、限产措施。
为积极应对新形势,做好2016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经研究,我办制定了2016年度工作重点,请各地、各部门参照执行。
一、总体思路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为主线,坚持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节能和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坚持法律法规支撑、政策标准规范和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坚持区域节能、行业节能和重点企业节能相结合,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积极推进工业绿色发展,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大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监察等工作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1.落实节能目标责任。一是根据上级下达的“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产业结构特点、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总量等因素,采取差异化、个性化的评价指标,合理确定和分解县(市)区、主要涉能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完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二是加强能耗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落实节能新技术、节能专家、节能政策、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统计知识“进企业活动”。
2.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结构节能,加快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力争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二是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和绿色化发展,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三是积极推进结构性改革,落实降本减负稳增促调举措,引导企业降耗增效,做优做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提高质量效益。
3.加大节能改造投入。一是围绕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先进节能技术,加大在石化、建材、钢铁、化纤、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的推广应用,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30项以上,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500项以上、实现节能量50万吨标准煤以上。谋划重大一批绿色发展改造项目,推进《中国制造2025》项目库建设。继续推进“万台注塑机电机改造”专项行动,改造重点从注塑机向压铸机、成型机等领域扩展。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企业节能改造的新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加大节能新产品(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围绕先进节能环保装备、高效电光源及节能家电、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和节能环保服务产业等重点领域,以推广应用促产业发展,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打造集电机及驱动系统于一体的材料、设计、制造、应用等永磁电机产业链。三是进一步推进工业节水工作,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和节水管理水平,开展重点节水改造项目30个以上,创建节水型企业30家以上。
4.推进制造业清洁生产。一是围绕源头削减、过程治理、末端控制,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等六大类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审核质量把关,力争全市完成15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创建12家省级绿色企业。二是推进全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综合平衡,完善基础设施、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工作机制、实施动态跟踪,确保完成700台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任务。三是推进高污染燃料的清洁化利用,推进燃煤火电企业、燃煤热电企业以超清洁化排放为目标的综合改造,力争2017前底前全部完成。
5.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及“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一是围绕石化、钢铁、造纸、化纤、印染、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等重点行业,以环保、安全、能耗、质量等标准为指引,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力争全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50家,其中整体关停重点企业30家,淘汰不锈钢落后产能3万吨、铸造5万吨。二是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低小散”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深化“腾笼换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措施,按“改造提升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要求,促进产业转型提升,开展“低小散”重点区块(行业)整治提升项目10个以上,整治提升“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三是继续推进铸造行业转型升级,运用差别电价政策,推进“低效企业”提质增效、推进落后设备企业淘汰改造,对存在铝壳无磁轭中频炉的企业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差别电价。四是继续推进不锈钢熔炼企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工作。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力争腾出用能空间20万吨标准煤以上。
6.完善能源全过程管理。一是落实和优化能评审查制度等措施,从源头遏制高耗能项目的过快增长,从项目技术和能耗的先进性,从延伸产业链、强化创新链、突出价值链的角度,从绿色、低碳、循环的要求,优选临港项目,提升港口经济圈的发展能级。强化单位资源产出绩效理念,严格控制高能耗、低产出项目的准入。二是组织开展节能竣工验收和能效后评估工作,增强能评的严肃性,对项目能效水平超标的企业,认定为能耗超限额企业,在企业享受荣誉、优惠政策时予以限制。三是加强能源监察(审计)工作,实施分行业、分类别监察,计划对150家企业开展能源监察(审计、对标、能效)工作。
7.加强示范引领。一是组织实施单位产品、单位工序和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对标工作,“上对标杆、下对限额”,评选和树立一批行业能效先进的标杆企业。二是以石化、建材、冶金、废旧资源回收加工行业为重点,推进循环经济投资项目建设,开展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评选工作。三是增强制造业绿色发展的产业链发展,培育创建绿色制造示范项目30项以上。
8.合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交通领域重点推进低碳运输体系建设,实施新能源汽车、黄标车淘汰、公共自行车等项目。建筑领域重点是推进绿色建筑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公共机构领域重点推进LED照明改造,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商贸、旅游等领域重点推进中央空调等节能改造,促进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益。继续举办以节能节水为重点的节能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节能节水良好氛围。
9.创新能源管理新机制。一是修订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资金使用办法,推进扶持资金的竞争性分配等新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二是开展调查摸底,以制造业绿色发展为要求,以节能、环保、安全等为标准,探索运用经济杠杆促进行业转型提升的新途径。三是调研编制“十三五”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规划,谋求节能新途径。四是提升能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探索“互联网+节能”的新模式,集合企业数据,建立以设备(装备)、能源利用等为重点的企业数据库,挖掘节能潜力。五是贯彻国家、浙江省的指示精神,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用能权确权、节能量交易、区域能源平衡等新机制。
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