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节能协会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会务公开入会须知
信息中心
协会要闻公告通知图片新闻节能信息
能耗标准
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国家能源基础标准浙江能耗限额标准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省级政策本市政策
节能知识
节能术语节能管理工业节能常识资源综合利用
节能节水认证
机构与政策认证流程认证范围认证公告
节能案例
中央空调电机系统 绿色照明余热,余冷回收 蓄冷,蓄热冷凝水,中水回用其他

关于举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 宁波市节能协会
  • 浏览量:3
  • 发布时间: 2019-11-04

甬能监〔2019〕34号

各区县(市)能源监察大队(中心),杭州湾新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经发局,各重点用能企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工作,提高能源管理负责人的业务和理论素质,受市能源局委托,决定在2019年11月举办一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1.2019年公布的重点用能单位中尚未参加能源管理培训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如果已备案的能源管理负责人有调整,请新调整人员参加。

2.请各区县(市)能源监察大队(中心)相关人员,杭州湾新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经发局节能工作负责人参加。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9年11月26~27日,共两天,请于11月26日上午11:00前到市委党校3号楼一楼报到。

三、培训地点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206会议室(宁波市江北区慈水东街328号),党校总机:87823888。可乘坐从鼓楼出发的39路公交车到达党校。

四、培训内容

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全国能源双控形势、能源结构调整方向、能源产业发展机遇、最新节能技术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解读;用能权交易办法、能源统计等。

五、报名方法

1.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2),以传真(89382878)或邮件(jnjc502@163.com)形式报送至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请选择一种方式不必重复报送;报名回执务请在11月18日前返回。因本次培训人数有限,请大家及时报名,额满为止。

2.通知文件可从宁波节能公共服务网(www.nbjnw.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区县(市)能源监察大队(中心),杭州湾新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经发局节能工作负责人配合落实所属企业参加;

2.培训当日请随带2吋正面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本次培训食宿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需住单间人员差价自理。

联系人:汪海虹,电话:89382875、89382876

     

   附件 : 1. 2019年重点用能单位中尚未参加能源管理培训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名单

          2. 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

                                        2019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举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PDF版本)
  附件2
:2019年重点用能单位中尚未参加能源管理培训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名单
  附件3: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首页|
协会概况|
信息中心|
能耗标准|
政策法规|
节能知识|
节能节水认证|
节能案例
Tel:0574-88369637;15058892379

宁波市节能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140193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