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重点用能单位能管员续证考试的通知
甬能监〔2019〕35号
各区县(市)节能监察大队(中心)、各市级重点用能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宁波市最近几年开展的培训情况,采取网上自学+现场考试的形式进行续证,现决定在12月中旬组织一次续证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已取得宁波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并已到有效期限的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
二、自学方式
通过宁波节能公共服务网(http://www.nbjnw.com)首页的“节能专题”端口点击进入“能管员培训”,选择相应的培训课件或节能法律法规进行自主学习。
三、考试内容
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能源监察相关内容、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与统计基础、清洁生产相关知识等。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书面形式,设有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等题型。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暂定2019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短信通知。
六、报名方式
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报名表见附件)。传真:89382878,电子邮箱:jnjc502@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
七、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届时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试时间与地点。“宁波节能”微信公众号也将推送相关信息。
八、其他要求
考试当天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能管员证书。如原证书遗失,考试当天需提供2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其它事项
考试通知可从宁波节能公共服务网(http://www.nbjnw.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请各区、县(市)能源监察大队(中心)协助做好相关组织工作,落实辖区单位参加培训和考试。
联系人:汪老师、戎老师
联系电话:89382875、89382876
附件:能管员考试报名表
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
2019年12月2日
【下载】1.关于宁波市重点用能单位能管员续证考试的通知(pdf版)
2.能管员考试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