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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波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 宁波市节能协会
  • 浏览量:12954
  • 发布时间: 2022-12-08

                                         甬能监〔2022〕7号


各重点用能单位,区县(市)能源监察大队(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以及《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工作,提高能源管理人员技能和业务素质,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管员培训工作,决定举办一期培训班。为巩固新冠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培训方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22年宁波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名单中未参加过能源管理培训的能源管理负责人;

2.历年来已取得能管员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已满或将满人员(已通过续证培训人员,无需参加本次培训);

3.宁波市级及各区(县、市)级重点用能单位中需参加培训的能源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2.能源管理与基础知识;

3.空压机系统节能原理、监测及技术方案;

4.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5.高耗能落后电机设备淘汰工作;

6.能评全过程管理介绍;

7.能源监察内容及程序;

8.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编写要求;

9.循环水系统能量优化;

10.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及我市十四五能源规划;

11.增加值能耗的计算方法;

12.电力市场化交易与政府监管;

13.双碳背景下宁波能源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发展路径分析;

14.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与现状。


三、培训时间  

培训开放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12月29日。


四、考试时间

  考试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


五、报名须知

本次培训有两种报名方式。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宁波节能”右下方“能管培训”进入“培训入口”进行报名;二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宁波市能管员培训”进入“培训入口”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结果可在培训首页右下角的“个人中心”消息通知栏或微信“服务通知”查看。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


六、培训要求

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课程学习,在规定时间内自学完14个规定课程,学完全部课程占30分,所有课程完成后进入下一环节进行考试。


七、考试要求

学完全部课程后进入首页“考试中心”进行考试,时长90分钟。考试卷从题库中自动生成,题量为50题,总分70分。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其中判断题1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答完提交后自动给出成绩,72分(含课程部分30分)为合格线,低于72分有2次重考机会,3次不合格,本次不能取证或续证。

考试前建议大家先进行模拟考试,不限次数,有把握后再进行正式考试,保证合格率。


八、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培训合格证书,可在首页“个人中心”证书领取处查看并下载。


九、其它事项

培训文件和2022年宁波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名单(甬节能办〔2022〕2号文件)可从宁波节能公共服务网(www.nbjnw.com)的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节能”阅读原文下载。

请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能源监察大队(中心)配合落实辖区单位参加培训。

 

联系人:  汪老师  戎老师

联系电话:89382875、89382876

                        

 

                        

                          宁波市能源监察中心

                                           2022年12月8日

 

【资料下载】

关于举办宁波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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