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23年度“宁波市十大节能典型案例”的通知
甬节能办〔2023〕6号
各区(县、市)发改局,宁波前湾新区经信局、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市级主要涉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等要求,深入推进用能单位节能改造、促进绿色发展,市节能办拟于近期面向全市开展2023年度节能十大案例征集工作,并面向全社会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近年来,我市工业、建筑、交通、商贸等领域节能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项目为主。推荐案例应节能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示范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荐节能改造案例应稳定运行半年以上,用户认可度较高。
二、申报材料
1.节能技术应用案例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
2.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请报告(样式见附件2);
3.申报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受理
本次以各区(县、市)发改局、宁波前湾新区经信局、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市级主要涉能部门推荐为主,申报受理工作委托宁波市节能协会负责具体事宜,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要求组织、遴选,于5月4日前汇总上报(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2份;电子版1份)。
受理单位:宁波市节能协会,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1011室(发展大厦A座),邮箱:nbjnxh@163.com。联系人:骆开谋15058892379;周飞龙15067421704。
本通知及附件的电子版可从“宁波节能”、“宁波市节能协会”公众微信号或宁波节能公共服务网(www.nbjnw.com)下载。
四、其他事项
(一)对申报节能典型案例,市节能办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会同市节能协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节能典型案例,在宁波节能公共服务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节能典型案例的入选单位将授予荣誉牌匾,并优先列入我市节能技术(产品)导向目录。
附件:1.节能技术应用案例项目基本情况表
2.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请报告正文格式和内容要求
3.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
1.关于推选2023年度“宁波市十大节能 典型案例”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