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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办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

  • 电商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20-03-23

本文来自: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在3月10日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重磅】大幅减轻企业负担!本市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内容一经发出,不少企业纷纷留言咨询,到底应该如何办理。今起两天,我们将通过11个问答,为企业HR详解。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1


Q

阶段性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对象是哪些?


根据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统一部署,本市从今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其中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从今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A


2


Q

企业减免的资格如何确定?


本市将按照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实际操作中,人社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国家规定完成企业划型工作。有异议的企业可向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市人社局将通过多部门会审确认,必要时请企业配合提供划型需要的相关材料。

A


3


Q

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需要企业申请吗?


此次阶段性减免属于落实国家统一的政策性减免措施,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无需企业办理申请。

A


4


Q

国家规定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从2月开始执行,本市2月已缴费的企业怎么办理退款?


本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实行的是“当月申报,次月缴费”方式,单位2月费款所属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3月份进行申报缴纳。因此,不存在退还2月份社保费的问题。

A


5


Q

此前国家出台了减免社保费政策,3月份企业如何缴纳社保费?


根据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规定,本市企业划型工作正有序开展,社保信息系统也将抓紧调整完善。为最大程度方便企业,3月份本市暂缓征收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除外)也暂缓寄发。

A


6


Q

3月份缴纳通知书哪里可以查到?


待减免社保费政策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后,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向单位寄发缴纳通知书,告知减免后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并同步开通“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助经办系统”(http://zzjb.rsj.sh.gov.cn/zzjbdl/)的查询打印功能。请各参保单位留心关注后续公告、通知,待本市企业社保费申报缴纳工作恢复后,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A


7


Q

企业享受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还能申请缓缴和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吗?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出台后,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政策将继续实施。对于受疫情影响已延缴报备的困难单位,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减免范围社会保险费部分(含个人缴费部分),仍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A


8


Q

减免期限结束后还要申报吗?


参保企业类型划定后,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政策规定对已划型企业核定减免的社会保险费。减征期限结束后,社保经办机构将恢复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按月征缴,请参保企业及时了解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变化情况,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A


9


Q

职工个人部分能减免吗?


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A


10


Q

3月份可以正常办理单位职工增减员吗?


网上和柜面的社会保险业务办事功能已于3月9日起恢复开放,不影响单位办理职工的增减员手续。参保单位可持“法人一证通”证书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助经办系统”(http://zzjb.rsj.sh.gov.cn/zzjbdl/)办理。

A


11


Q

3月未及时办理的,事后是否可以补办,会不会影响职工的权益?


参保单位暂无法通过网上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可以事后申请补办,补办手续最迟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参保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各类业务的,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和相关待遇计发,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规定予以清退。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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