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工信部、财政部联合部署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
8月23日,工信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2022年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为,中央财政计划分三批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围绕100个细分行业,支持300个左右公共服务平台,打造4000至6000家“小灯塔”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样本,带动广大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专精特新发展。
通知明确了工作重点,将制造业关键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重点向医药和化学制造、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计算机等行业中小企业倾斜,打造“小快轻准”的示范样板企业。
本次将遵循“市场有需求、平台有能力、企业有意愿”的工作思路开展试点。拟支持100个左右服务平台;每个服务平台最高奖补不超过600万元;奖补资金在实施期初先按一定比例预拨,每批实施期1年,实施期满后审核,按照实际审核通过的中小企业数量,核定奖补资金。
(一)申报条件。参与试点的服务平台,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能够为细分行业或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有若干已完成的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每个服务平台,每批只能申报一个细分行业/产业集群。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工作重点和程序,统筹组织地方做好申报工作,编制《202X年XX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三)申报材料。《实施方案》提纲参见《202X年XX省XX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模板)》,详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请于2022年9月12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包含加盖公章纸质版和扫描PDF电子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三份。
(五)评定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省《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确定入选名单,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进行公示。
欲申报企业本周日前提交材料,有疑问可请直接联系蒋部长(18930171800)或王老师(18930171883),周末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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