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果品流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中国果品流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经2022年12月28日中国果品流通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2017年以来,协会财务工作在民政部、供销总社的指导下,在会员单位的支持下,围绕协会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严格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财务核算,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为理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和经费保障。按中国果品流通协会章程规定,现将协会五年的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一)总资产情况
2017年以来,资产总额稳步上升,至2021年底,总资产比2017年增长63.10%。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2021年多项线下活动无法举办,协会部分业务受阻,总资产有小幅回落,情况如下:
年度 | 年总资产(万元) | 年增长率 |
2017年 | 918.10 |
|
2018年 | 1267.67 | 38.08% |
2019年 | 1342.48 | 5.9% |
2020年 | 1498.78 | 11.64% |
2021年 | 1497.38 | -0.09% |
(二)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2017 -2021年总负债处于低负债状态,年净资产除2021年稍有回落外稳步增加。
年度 | 年总负债(万元) | 年净资产(万元) |
2017年 | 20.68 | 897.42 |
2018年 | 65.74 | 1201.93 |
2019年 | 11.23 | 1331.25 |
2020年 | 8.61 | 1490.17 |
2021年 | 10.63 | 1486.75 |
二、收入情况
协会五年来累计总收入为3221.20万元。受疫情影响,以及协会执行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对部分会员企业减免会费,20、21年收入有部分减少,情况如下:
年度 | 年总收入(万元) | 年增长率 |
2017年 | 577.44 |
|
2018年 | 766.91 | 32.81% |
2019年 | 714.48 | -6.84% |
2020年 | 652.22 | -8.72% |
2021年 | 510.15 | -23.87% |
其中,协会收入由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构成,情况如下:
年度 | 会费收入 (万元) | 提供服务收入 (万元) | 其他收入 (万元) |
2017年 | 156.66 | 419.40 | 1.38 |
2018年 | 163.05 | 601.86 | 2.00 |
2019年 | 167.75 | 543.92 | 2.81 |
2020年 | 139.90 | 505.04 | 7.28 |
2021年 | 120.55 | 382.05 | 7.55 |
三、财务支出情况
2017年以来各项支出累计为2351.71万元,总支出占总收入73%,资金周转率较高。各年度总支出和具体支出科目情况如下:
年度 | 总支出(万元) | 业务活动成本 (万元) | 管理费用(万元) | 其他支出 (万元) |
2017年 | 368.51 | 156.65 | 209.77 | 2.09 |
2018年 | 443.86 | 140.47 | 251.54 | 51.85 |
2019年 | 576.10 | 247.17 | 327.62 | 1.31 |
2020年 | 493.30 | 214.98 | 276.87 | 1.45 |
2021年 | 469.94 | 173.40 | 296.52 | 0.02 |
四、对外投资与借款情况
截至2021年底,协会完成了北京大德发商贸有限公司注销工作;所持山东栖霞果品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经与相关企业沟通,报总社批复同意,已将50万元投资调整为亏损;泰纳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50万元借款,经协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报总社批复同意,已做核销处理。
五、新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思路
随着协会事业不断发展壮大,财务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和新要求。为了保障协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将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使用好、管理好协会的经费,更好地服务于协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财务工作制度。贯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完善财务制度,把握好经费使用的原则、方向和重点,有力保障协会工作和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深化财务预算管理。继续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强化财务预算管理,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各类经费的使用效益,力求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
(三)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鼓励和引导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执行力。
(四)进一步强化财务审计监督。继续做好民政部年检、总社审计等工作,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监事会的审计与监督,创新财务信息公开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