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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指标测算 增强执法效力 —— 市节能监察中心完成第三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监察

  • 宁波市节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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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12-16

   根据《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监察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14]48号),今年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过继续优化核算方法、增强监察针对性和有效性,圆满完成第三批30个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监察后评价。主要以四方面为抓手:一是把握好工作节奏,充分结合项目单位自查、初审、现场核查、后期复审等步骤,核查效率进一步提升;二是进一步优化核算方法,通过经济数据还原等方法调整,着力解决核算指标受价格因素波动大、技改项目难以独立核算等问题;三是突出能效监察实效,通过监察及时发现并处理项目能评审查、节能验收等环节的问题改进措施;四是在强化监察的同时,增强与企业沟通,帮助企业细化、完善项目能效计量、统计和核算体系,进一步促进项目节能。

   经监察,第三批30个项目中超限额单位2家,尚不具备监察条件项目6家,其他项目符合项目能效指标合格率优于往年,项目实际运行中能耗总量较能评批复计划下降94723tce,下降率22%,总能耗强度(还原价)指标为0.49tce/万元,下降率4.6%。中心对每个监察项目出具了监察报告,监察结果已上报市经信委予以公布。(市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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