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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调研我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 宁波市节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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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05-19

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5月11日下午,省能源局煤炭石油天然气处处长董忠对我市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进行调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等主要责任部门以及相关区县(市)锅炉淘汰改造牵头部门参加调研。

期间,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区县(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进展情况以及2017年的工作计划,并就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根据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非禁燃区基本淘汰改造10蒸吨/小时以下分散燃煤锅(窑)炉。我市对此高度重视,行动迅速,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全市已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1714台(2015年完成688台、2016年完成859台,2017年一季度完成167台)。

调研组指出,宁波市自启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2016年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2017年作为此项工作的收官之年,希望更要咬紧目标不放松,确保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调研组强调,一要合理倒排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完成改造任务;二要加强部门、市县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推进淘汰改造,确保改造质量;三要加强信息沟通,已完成淘汰改造的,要及时填报省“五炉”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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