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取消一批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的通知
景园学字[2026]54号
为加强会员会籍管理,明确会员权益与义务,提升学会会员服务质量,依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章程(2022年修订)》以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学会针对无正当理由长期欠缴会费、注销或停业、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会员义务的个人及单位开展信息核查工作,经学会相关会议审议,决定对部分个人和单位取消会员资格。资格被取消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与义务自行终止。
本次拟取消会员资格名单已于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10日在学会官网完成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反馈。现正式取消129名个人会员、74 家单位会员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