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请参加2026年度风景园林工程能力评价的通知(第二批)
景园学字[2026]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
为加强工程师队伍建设,推进工程师国际互认,助力风景园林领域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和职业化、国际化水平提升,根据中国工程师联合体工作安排,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继续开展2026年风景园林类工程能力评价工作,现启动第二批评价人员推荐和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条件
(一)工程技术领域
参评人员应为风景园林领域的工程师。须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个人会员,尚未入会的,请咨询会员部办理入会。
(二)教育经历
参评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承认的风景园林或园林专业,相关专业或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认可的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相关专业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城市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景观设计、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土木工程、林学、生态学、工程管理。
(三)专业工作经历
参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境外工程项目实践经历,或未来3年所在单位有意愿选派其参与境外工程项目。其中,申请专业工程会员的人员应在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具有至少5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包含2年重要工程工作经历;推荐申请资深工程会员的人员应在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具有至少10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包含5年重要工程工作经历。
重要工程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负责小型工程项目完整的规划、设计、协调和实施;或负责执行大型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并依据其对整体项目的了解开展工作;或参与风景园林新领域或跨学科合作的工程工作。申请条件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可通过单位推荐或本人自主申请。
(一)所在单位推荐
请各省市学(协)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广泛宣传工程师国际互认有关情况(附件2),协调相关企业负责海外市场拓展和运营的部门,动员符合条件的工程人员参加评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单位信息表》(附件3),于9月13日前以电子版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学会邮箱(chsla_ywb@163.com),注明主题“工程能力评价(2026)+推荐单位名称”。
学会将及时为申请人所在单位在工程能力评价系统(https://assess-cse.cast.org.cn)开通相应推荐权限(推荐功能使用说明详见附件4)。请所在单位在评价系统中填写推荐人员所涉及的海外重点工程项目和计划外派参与工程项目信息,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工程人员分配推荐码。
被推荐人员收到推荐码后,点击页面右侧“注册工程会员”,选择“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园林类-申请级别”,推荐渠道选择“企业”,填写推荐码等信息,并完成申请材料填写。通过该渠道提交申请的人员(与推荐码相关联),推荐单位可通过系统实时掌握其评价进度。推荐单位原则上应为学会单位会员。
(二)自主申请
符合条件的工程人员个人也可自主提交申请。申请人注册登录工程能力评价系统(https://assess-cse.cast.org.cn),点击页面右侧“注册工程会员”,选择“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园林类-申请级别”,推荐渠道选择“全国学会”,并完成申请材料填写。
(三)数量要求
本批次拟受理申请30人左右,含申请晋升的工程会员。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三、评价有关事项
(一)评价组织
中国风景园学会将及时受理评价申请。请申请人及时提交工程会员申请、完善或补充材料、接受评价考核,确保评价流程顺利推进。请推荐单位督促申请人及时参与评价,并对通过评价成为联合体专业或资深工程会员的工程师,鼓励推荐单位给予通过评价的工程会员适当奖励或待遇。
(二)宣讲与指导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将适时面向推荐人员开展宣讲,根据申请评价人员意愿安排专家进行咨询,对申请材料填写及面试环节注意事项进行指导。
(三)简化考核情况
取得国际职业工程师、IET国际注册工程师、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工程师、欧洲工程师、东盟特许职业工程师、巴基斯坦工程理事会工程师等称号,或取得境外有关工程组织认证的工程师,在注册成为学会个人会员后,可申请进行简化考核。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四)工程师国际互认
中国工程师联合体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将持续推动落实与境外工程组织签署的互认协议,根据互认需求将风景园林类工程会员推荐到对方组织,支持其获得境外相应工程师资格或称号,助力中国企业、中国工程师“走出去”。
(五)工程会员服务
学会将积极支持工程会员参与学术交流、标准研制、国际交流、推优推介等,帮助工程会员能力提升和职业发展。对在人员推荐和评价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和鼓励。
四、联系方式
业务部(申报咨询):高雅,010-88083198
会员部(入会咨询):罗正时,010-88082568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