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全国园林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储备专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会、协会、商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
为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园林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与综合素养,搭建行业技能交流、技艺展示、人才选拔平台,推动园林行业标准化、专业化、高质量发展,自2020年以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在人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的指导下,在各省市学(协)会的大力支持下,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全国总工会农林气象及海员建设全国委员会等部门共同主办了多次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涉及的工种包含:盆景师、花卉园艺工、花艺环境设计师、绿化造园工、修剪工、植保工等。
为规范赛事裁判队伍建设,建立结构合理、专业过硬、公平公正的竞赛裁判储备专家库,保障后续全国园林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执裁、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各省(区、市)园林绿化行业组织征集推荐裁判储备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省(区、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学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园林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盆景、花卉栽培、花艺设计、园林造景施工、园林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技术、教学、实操管理工作,符合推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能人才。对应竞赛工种分类推荐:
1. 盆景师方向专家;
2. 花艺环境设计师方向专家;
3. 绿化工(含绿化造园工、园林植保工、园林修剪工)方向专家;
二、推荐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规违纪、行业失信记录,能够严格遵守竞赛裁判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开展评审执裁工作;
2. 专业功底扎实,熟练掌握对应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竞赛考核规程、实操评判细则,熟悉园林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相关工作;
3. 园林或相近专业副高(含)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级,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含)以上;
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赛事集中工作安排,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 担任过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裁判、考评员工作者优先;
6.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单位会员的员工和个人会员优先;
7. 时间保障充足,能够服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统一调度,自愿参与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现场执裁、竞赛标准研讨等相关工作。
三、推荐工作要求
1. 择优遴选,分类推荐
请各省级园林绿化行业组织严格对照工种及推荐条件,结合本地园林专业人才储备情况,分工种择优筛选人选,确保推荐专家兼顾理论、实操、考评综合能力。每个竞赛工种推荐3名专家。
2. 材料规范,统一报送
(1)《全国园林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储备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专家佐证材料扫描件: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过往竞赛执裁聘书、获奖证明等;
所有材料统一整理为一个PDF文件,纸质版留存本单位备查。
(3)此次推荐专家以省(直辖市)为单位,由省级行业组织在小程序按照每个赛项3位专家的名额,统一填报推荐人员信息。
3. 报送时限
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12日前完成专家筛选、材料汇总报送工作,逾期未报送视为本年度无推荐人选。请通过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小程序上传裁判专家推荐材料。

四、专家库管理与使用
1.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对各地推荐人选开展资格审核、专业复核,审核通过后纳入全国园林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储备专家库统一管理;
2. 在全国技能竞赛举办前,学会将从储备库中按竞赛工种随机抽调、统筹安排现场裁判、评审小组;裁判组专家须接受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的赛前培训,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裁判聘书。
3. 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对无法履职、违反裁判纪律、专业能力不匹配人员予以清退,定期面向各省补充征集专家,持续完善专家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卓媛
联系电话:010-88084046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