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荐工程师参加2026年度风景园林工程能力评价的通知
景园学字[202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师队伍建设,推进工程师国际互认,助力风景园林领域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和职业化、国际化水平提升,根据中国工程师联合体工作安排和《中国工程师联合体规程》《中国工程师联合体工程会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工程能力评价通用规范》等要求,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启动2026年风景园林类工程能力评价工作,本年度拟评价工程会员45名。现将工程师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条件
(一)工程技术领域
被推荐人员应为风景园林领域的工程师。须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个人会员,尚未入会的,请咨询会员部办理入会。
(二)教育经历
推荐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承认的风景园林或园林专业,相关专业或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认可的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一般为工学类专业。
相关专业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城市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景观设计、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土木工程、林学、生态学、工程管理。
(三)专业工作经历
推荐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境外工程项目实践经历,或未来3年所在单位有意愿选派其参与境外工程项目。其中,推荐申请专业工程会员的人员应具有至少5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包含2年重要工程工作经历;推荐申请资深工程会员的人员应具有至少10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包含5年重要工程工作经历。
重要工程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负责小型工程项目完整的规划、设计、协调和实施;或负责执行大型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并依据其对整体项目的了解开展工作;或负责新兴、复杂、跨学科的工程工作。
(教育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风景园林工程能力评价规范》T/CHSLA 10008—2023)
二、推荐程序
(一)所在单位推荐渠道
请各省市学(协)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广泛宣传工程师国际互认有关情况(详见附件2),协调相关企业负责海外市场拓展和运营的部门,结合企业境外工程项目当前进展和后续规划,动员符合条件的工程师参加风景园林类工程能力评价,工程师所在单位填写《推荐单位信息表》(附件3),于5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学会邮箱(chsla_ywb@163.com),注明主题“评价(2026)+推荐单位名称”。
学会将及时为推荐单位在工程能力评价系统(https://assess-cse.cast.org.cn)开通相应推荐权限(推荐功能使用说明详见附件4)。请推荐单位在评价系统中填写推荐人员所涉及的海外重点工程项目和计划外派参与工程项目信息,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工程师分配推荐码。推荐人员收到推荐码后,点击页面右侧“注册工程会员”,选择“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园林类-申请级别”,推荐渠道选择“企业”,填写推荐码等信息,并完成申请材料填写。通过该渠道提交申请的人员(与推荐码相关联),推荐单位可通过系统实时掌握其评价进度。推荐单位原则上应为学会单位会员。
(二)学会推荐渠道
工程师个人也可自主提交申请,通过学会推荐渠道完成报名。申请人注册登录工程能力评价系统(https://assess-cse.cast.org.cn),点击页面右侧“注册工程会员”,选择“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园林类-申请级别”,推荐渠道选择“全国学会”,并完成申请材料填写。
三、有关事项
(一)推荐人员评价
请推荐单位督促推荐人员及时提交工程会员申请、完善或补充材料、接受评价考核,确保评价流程顺利推进。对通过评价成为联合体专业或资深工程会员的工程师,鼓励推荐单位给予通过评价的工程会员适当奖励或待遇。
请申请评价的工程师及时提交工程会员申请、完善或补充材料、接受评价考核,确保评价流程顺利推进。
(二)宣讲与指导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将适时面向推荐人员开展宣讲,根据申请评价人员意愿安排专家进行咨询,对申请材料填写及面试环节注意事项进行指导。
(三)简化考核情况
取得国际职业工程师、IET国际注册工程师、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工程师、欧洲工程师、东盟特许职业工程师、巴基斯坦工程理事会工程师等称号,或取得境外有关工程组织认证的工程师,在注册成为学会个人会员后,可申请进行简化考核。
(四)工程师国际互认
中国工程师联合体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将持续推动落实与境外工程组织签署的互认协议,根据互认需求将风景园林类工程会员推荐到对方组织,支持其获得境外相应工程师资格或称号,助力中国企业、中国工程师“走出去”。
四、联系方式
业务部(申报咨询)高 雅,010-88083198
会员部(入会咨询)罗正时,010-88082568
附件4:工程能力评价系统推荐功能使用说明(2025年版).pdf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