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启动推荐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担当作为、砥砺奋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起加快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磅礴力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14号)文件精神,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现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拟向中国科协推荐创新争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申报范围为从事风景园林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一线工作的个人,原则上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已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的,不作为先进个人被推荐。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均可推荐创新争先先进个人奖候选人1名。候选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为学会单位会员,同一人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候选人于3月20日前完成材料提交。有意申报者可联系学会获取完整通知。
联系人:高雅
联系电话:010-88083198、13810839260
学会邮箱:chsla_ywb@163.com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