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景园学字[2025]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各风景园林博士点院校:
为加快创新型风景园林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助力优秀博士研究生更好成长,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本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开展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工作,遴选3人推荐至中国科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计划是中国科协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培育期不超过2年。支持对象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
3.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风景园林或园林专业,且有志于长期从事风景园林专业工作;
4.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个人会员。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本计划推荐渠道包括基层科协组织推荐、全国学会推荐、自荐(省级科协),候选人仅可通过一个渠道申报,多渠道申报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学会各地方学(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风景园林博士点院校可分别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请各单位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候选人,于2025年11月23日前,填写并提交《2025年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意见表》(附件1)word版、签字盖章pdf扫描件至邮箱chsla_ywb@163.com。
三、推荐申报
被推荐候选人于2025年11月23日前登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申报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2),签字盖章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完成提交。推荐渠道选择中国风景园林学会B61,推荐码C70B93。
学会审核候选人材料,经遴选后推荐至中国科协。
四、有关要求
1.坚持服务大局。各推荐单位、推荐人应公平公正开展组织推荐,把好候选人入口关。坚持“四个面向”科研方向、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推荐人选。评审过程中兼顾候选人现有成果与未来科研发展的潜力。
2.坚持协同培育。各推荐单位、推荐人需协同学会对支持对象进行培育,立足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优势,为支持对象提供系统的政治训练、专业锻炼和社会历练平台。
3.坚持“三位一体”育人。构建政治训练、专业锻炼与社会历练“三位一体”培育体系。政治训练以强化思想引领为核心,重点通过国情研修、科学家精神宣讲等活动,提升支持对象科技报国的理想信念。专业锻炼聚焦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通过资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开展出国(境)交流访学,提供非共识跨界交流机会等,引导支持对象开拓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社会历练支持培育对象在学术组织、期刊担任助理岗位,参与企业实践、加入博士创新站,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强化推荐单位责任。各推荐单位、推荐人应承担跟踪服务主体责任,持续关注支持对象科研学术成长情况,督促指导支持对象完成培育事项,对因毕业等原因提前退出培育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学会。
5.强化过程管理。支持对象应在培育期内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育活动,各类培育活动按8学时/天认定,“领航计划”为必修培育活动。培育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期满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未完成培育学时的取消资格。
6.强化后续跟踪服务。支持对象应及时登录服务平台完善学术档案,鼓励通过“智慧科协-广聚青科”平台进行学术展示和交流。支持对象培育期结束考核评价优秀的纳入“中国科协青托促进会”持续跟踪培育。
7.本计划的实施按照《管理办法》(附件3)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1.学会业务咨询
联系人:高雅 张云路
联系电话:010-88083198、18610990877
邮箱:chsla_ywb@163.com
2.填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姚晓洁 刘洪宇 冯丙文
联系电话:010-62165285、62165293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2025年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2: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docx
附件3: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