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科普教育基地、单位会员:
日前,中国科协下发了《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1〕26号,简称‘《通知》’)。为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基层科普工作模式和样板,提升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提高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影响力。经研究,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决定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根据《通知》(附件1)要求,如有意申报,请仔细查阅《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对照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附件2)进行申报。
一、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登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化平台(平台网址:http://kpjd.cast.org.cn),根据《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化平台申报单位使用指南》(附件3)要求及时进行申报材料填写,“申报邀请码”请与学会联系获得。
二、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1日前完成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及盖章文件上传,学会将于11月5日前根据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结合申报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择优进行推荐。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学会的科普教育基地。请各申报单位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审核通过者请于11月10日系统关闭前补充上传一段3-5分钟的高清视频。
具体认定结果请及时关注中国科协官方通知。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罗正时、刘艳梅
联系电话:010-88083198
邮箱:chsla_ywb@163.com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3: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化平台申报单位使用指南.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