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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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的通知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22-07-01

景园学字[2022]5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扩大同行评议范围和精准度,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科协人才中心)开展评审专家征集工作。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作为推荐单位,拟向中国科协推荐不超过200位风景园林领域专家,请你们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推荐,相关要求如下:

  一、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学术水平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担任全国学会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4)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5)积极投身世界一流期刊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科创中国”、科技人才举荐等科协重点工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两院院士可放宽至75周岁(194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严格推荐标准

  推荐工作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对于信息提交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

  坚持“四个面向”,重点推荐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以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领域的高层次专家。注重推荐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请将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推荐的参考条件。

  (三)拓宽渠道举才荐才

  注重推荐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统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注重产业发展方向。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西部地区、科研一线的专家。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通过随机抽取和指派等方式,担任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获得评审专家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

  2.自愿选择是否参与评审工作。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独立发表评审意见和建议。根据有关规定,获取劳务报酬。

  3.优先被推荐参与中国科协组织的学术、科普、智库、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创中国”等重要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

  2.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

  3.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独立地做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

  4.不得委托他人代评。及时更新个人有关信息。

  (三)退出机制

  对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退出专家库:

  1.未能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履行专家职责的。

  2.擅自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的。

  3.应主动申请回避而不申请回避的;存在徇私舞弊,接受或索取相关单位(个人)馈赠、宴请或不正当利益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存在伪造、篡改和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存在科研道德和伦理责任问题的。

  5.接受评审邀请后无故缺席2次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等。

  四、推荐名额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原则上可推荐专家5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原则上可推荐本地区专家4名。

  专家较为集中的区域,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五、推荐工作流程

  1.各推荐单位根据要求推选符合要求的评审专家,组织专家网上填报。请将专家名单发送至学会邮箱,邮件命名为“推荐单位名称+省份”。

  2.专家本人于2022年7月31日前,登录“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完成注册并填写简要信息,上传本人签字的《评审专家信息表》(以系统导出为准,附件为样表),按照要求在线提交。提名单位统一填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申报推荐码请各推荐单位联系学会秘书处获取后告知专家。

  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在线审核专家信息,通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向中国科协正式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雅、刘艳梅

  联系电话:010-88083198

  邮箱:chsla_ywb@163.com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附件:评审专家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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